中国国家湿地公园创先联盟秘书处

联盟秘书处机构设置

一、联盟秘书处由联盟成员单位选举产生,接受联盟大会领导。联盟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由联盟大会批准,任期3年,可以连聘连任。

二、联盟秘书处负责协助轮值主席组织召开联盟大会,受理加入或退出联盟的申请,对申请单位资格进行初审,承办联盟大会交办的重要事项。

三、联盟秘书处机构设置内容写入《中国国家湿地公园创先联盟章程》。

国家湿地公园创先联盟常设秘书处:广州海珠国家湿地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