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 > 湿地新闻 > 湿地保护 > 正文

锡生态城建设有法“撑腰”了

媒体:江南晚报  作者:内详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11/12/17 9:25:31

生态城建设有法“撑腰”了
太湖新城生态城条例明年2月实施

本报讯(晚报记者容芊)昨天从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将于明年2月1日正式施行的《无锡市太湖新城生态城条例》,是在全国率先以建设生态城为目标的地方性法规,体现了无锡生态城建设的特色。

明确三大功能区定位


太湖新城150平方公里区域内,目前“东西贯通、南北畅通”的路网体系已基本成型,一座现代化生态新城已初具雏形。据悉,区域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正稳步推进,生态湿地等环境工程进展顺利,一批金融、商务、学校、医院、文化等功能性项目正逐步引入。在此背景下,《条例》对生态城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指标体系,以及地下空间等各专项规划的制定程序都作了明确规定。为避免建设的盲目性和重复性,对生态城东、中、西三个功能区以及中瑞低碳生态城的定位、建设目标都予以明确。东区将建设成为自主研发创业区、循环经济示范区、高科技产业集聚区;中区建设成为行政文化中心、金融商务中心、宜居休闲中心;西区建设成为产学研资一体化示范区、旅游度假休闲基地、影视文化拍摄基地。

发展适合生态城建设的产业、避免过度开发也是规划的重点内容,为此《条例》规定生态城应当按照环境承载能力和主体功能区要求,确定合理的开发强度、人口规模和排污总量。

《条例》细则处处体现“生态”

据介绍,《条例》借鉴了国内外生态城建设的经验,并根据无锡建设生态城和生态文明先驱城市的实际情况,明确规定了生态城建设应当达到的标准。主要就生态城的资源能源利用、建筑节能与环保、废弃物综合利用、市政设施建设和维护、公交优先、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规定了相应的建设标准。比如要求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资源,应当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等清洁能源;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建筑节能率不得低于65%;建筑应当使用环保建筑材料,推广使用智能化管理系统;应当开发利用再生水和雨水;建立废弃物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系统;采用环保节能型公共汽车,建设步行、自行车专用慢行系统,在符合条件的主干路、次干路设立公交专用道等。

《条例》指出,生态城内不符合产业发展导向或者环保要求的企业应当限期整改、搬迁或者关闭。已建成商品住宅区、安置房小区等房屋和小区设施不符合生态城建设标准和要求的,应当明确责任主体逐步按照节能、环保、生态的标准进行配套改造。

另外,生态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明确具体的生态建设指标和违约责任。

阅读 225
推荐
网友评论

发表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更多精彩在首页,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