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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海峡两岸湿地保护交流研讨会在台湾举办

媒体:原创  作者:中国湿地保护协会
专业号:中国湿地保护协会
2018/5/11 9:33:45

2018年5月2日至5月8日,中国湿地保护协会组团参加了在台湾召开的第四届海峡两岸湿地保护交流研讨会,并对台湾湿地保护管理情况进行了考察调研。中国湿地保护协会副会长、秘书长马广仁;中国湿地保护协会副会长、副秘书长刘亚文;湿地国际中国办事处主任、中国湿地保护协会常务理事陈克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总工程师、中国湿地保护协会理事鲍达明等一行9人赴台参加了此次活动。

中国湿地保护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马广仁

台湾湿地学会理事长 林幸助

代表团团长、中国湿地保护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马广仁和台湾湿地学会理事长林幸助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

马广仁在致辞中首先代表中国湿地保护协会对邀请方和主办方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指出,2015年10月,我们就开展海峡两岸湿地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民间合作进行深入的沟通协商,达成了共识,签署了两岸湿地保护交流合作备忘录框架协议,并且成功举办了第一届海峡两岸湿地保护交流研讨会。每次研讨会,与会专家、学者认真准备,充分交流研,贡献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大家均感到受益匪浅。

大陆范围内的湿地面积达5342万公顷,具有面积大、分布广、南北差异明显、生物多样性丰富等特点。多年来,大陆对湿地保护工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管理的法规政策体系、调查监测体系、工程规划体系、科研宣教体系逐步完善,湿地保护逐步走上可持续发展轨道。实施了三个“五年计划”的工程规划,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湿地保护和恢复,恢复湿地面积超过20万公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均有体现自身特色的宣传教育场所,成为人们接受湿地知识、了解湿地功能的重要平台。经过多年努力,大陆已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602处,指定国际重要湿地57处,国家湿地公园898个,湿地保护率达到49.03%,初步形成了以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为主体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

2016年11月,大陆出台了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标志着湿地工作从“抢救性保护”到“全面保护”的转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作为全国湿地保护管理的牵头部门,按照综合管理、分部门实施的原则,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新时期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一是扎实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狠抓国家层面配套制度的制定,明确了时间节点,细化了工作任务。二是着力推动湿地保护主流化工作,首次明确了湿地在国土分类中的地位,湿地从此有了身份证。三是国际合作不断深化,树立了促进全球湿地保护、推动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形象,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四是湿地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湿地保护制度建设更加完善,建立了长江流域、黄河流域、沿海区域湿地保护网络。五是以海口市城市湿地保护规划为标志的城市湿地恢复,海绵城市建设全面启动。

台湾湿地资源丰富,类型多样,是鸟类迁徙通道的重要节点。特别是在自然环境教育、解说系统、小型湿地建设、保护理念等方面都值得大陆学习。

会议期间,参会的两岸专家学者紧密围绕“健康湿地,城市永续发展”这一主题,就湿地保护与修复、湿地生态环境建设、人工湿地经营管理、湿地研究成果利用等议题开展了广泛的交流研讨;代表团实地考察了太鲁阁国家公园、福山植物园、宜兰和花莲县乡村小微湿地,重点了解国家公园和湿地保护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社区参与、科普教育、合理利用、生态旅游、志愿者服务、乡村小微湿地修复与管理。

代表团还与台湾湿地学会就湿地保护的先进理念和管理经验,如何进一步建立海峡两岸湿地保护合作交流有效机制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创新发展,凝聚共识。此次海峡两岸湿地保护交流研讨会的举办,对于推动海峡两岸湿地保护事业共同健康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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