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 > 湿地新闻 > 湿地保护 > 正文

【绿报】绽放致富之“花”

媒体:中国绿色时报  作者:中国绿色时报
专业号:辽宁湿地1
2018/10/29 10:02:20

【绿报】绽放致富之“花”

来源: 中国绿色时报         

——辽宁省喀左县水泉村“花海”富村

作者:邹明仲

新华社沈阳10月7日电(记者邹明仲)今年国庆黄金周期间,辽宁西部的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水泉村迎来了数千名游客。伫立于水泉村的“花海观光园”,淡淡清香扑面而来,令人心旷神怡,身心得到放松。

“我们村打造的‘花海观光园’将观光旅游、采摘、餐饮住宿融为一体,成了群众致富的新门路”,水泉村党支部书记唐廷波说,“花海观光园”让村集体年收入可达15—20万元,贫困户年底可获得2000元分红,在景区打工的村民,每人每年能收入8000多元。

水泉村的“花海”面积500多亩,国庆黄金周主打的是油菜花、马鞭草、矮牵牛,游客欣赏美景同时,体验花间采摘,品味田间美食。

水泉村以前一直以大田种植为主,村集体收入不足2万元,村民生活水平普遍偏低。2016年,唐廷波和其他“村两委”班子成员确定了通过加强土地流转、领办村级合作组织、发展特色种植产业的路子。由村党支部牵头成立了“水泉润泽土地股份合作社”,党员带头吸引村民入股。

“要想在农村干成事,就得有一股闯劲,敢于承担风险。我们经过充分学习比较,才确定了发展‘花海’致富项目。”唐廷波说,只有踏踏实实地奋斗,才能铲除穷根,村两委班子和老百姓干在一起,闯市场、谋发展,乡亲们致富的门路才越走越宽。

“花海”等项目在村里落地,给贫困户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收益。通过土地入股的贫困户,每亩每年可保底分红;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在合作社参与劳动,按照劳动时间获得相应报酬;以土地、扶贫资金入股的贫困户,年终按照占股比例进行相应分红;没有劳动能力、无法土地入股的贫困户,村集体收益部分通过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对其予以一定的资金扶持。今年年底,全村58户贫困户112口人将全部脱贫。

唐廷波告诉记者,水泉村的“花海观光园”自2017年7月正式对外开放以来,已接待游客2.6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8万元。“除了花海项目,我们村计划今后发展有机蔬菜种植等项目,通过认养模式拓宽市场,进一步增加群众致富渠道,实现富民强村。”

弘扬民族精神、奋斗精神

阅读 367
推荐
网友评论

发表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更多精彩在首页,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