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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防山火 全省实行零报告制度

媒体:原创  作者:黎明
专业号:黎明
2011/3/30 11:11:18
  为进一步贯彻3月15日全国和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广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防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日全省大部分地区气温逐渐回升,森林火险等级将升高。同时,清明节即将来临,旅游踏青、上山扫墓人员将大幅增加,春季造林和春耕生产等农事生产生活用火增多,森林火灾隐患加大。对此,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形势,紧急行动起来,全面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岗位责任、地块责任、包片责任和对特殊人群的监管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确保人员安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和因上坟烧纸、烧香烛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推广“无烟祭祀”、“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增强人们的森林防火意识。
  通知强调,各地要尽快组织一次火灾隐患大排查,开展清坟边、清林边、清地边、清库边、清隔离带、防火林带内可燃物等“五清”活动,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要严格执行野外生产用火审批制度,凡遇4级以上火险天气,禁止炼山,加大对坟山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密度,对迷信用品加强管理,落实人员和巡查制度,实行重点防范;要加大入山检查,从严控制,派专人看守林区、风景区、森林公园等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严禁火种带入,在祭祀和风景集中地点要设立固定和流动监控点,进行严防死守;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加大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用火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严惩森林火灾肇事者,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据了解,从4月2日至4月10日,全省将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各级森林防火办公室严格执行全天24小时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火情信息畅通。通知要求,各地要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扑火机具、扑救物资设备的性能完好。要做好森林火险等级预测预报和发布工作,各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扑救力量要严阵以待,做好演练。一旦出现火情,各级政府和责任单位要立即启动预案,有关责任人要靠前指挥,集中优势兵力,科学组织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扑救中,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严禁动员老、病、残、孕人员,中小学生及未经扑火技能培训的人员参加扑火,确保扑火人员的人身安全。(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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