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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大农林委对市政府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进行执法检查

媒体:牡丹江人大网  作者:牡丹江人大网
专业号:黑龙江湿地
2012/6/5 8:50:50

 

为了更好的保护我市湿地,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促进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动《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简称《条例》)在我市的全面贯彻和执行。2012年5月31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明带队,在市人大农林委员会部分委员和市林业局局长、宁安市人大、宁安市政府及相关人员的陪同下,对我市贯彻执行《条例》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对宁安市小北湖湿地进行了实地检查。市林业局局长林永刚汇报了我市湿地的基本情况。他说:全市拟认定湿地斑块数329个,合计面积43289.97公顷。其中,河流湿地193个,面积21782.98公顷;湖泊湿地5个,面积803.03公顷;沼泽地湿地159个,面积28385.19公顷;人工湿地40个,面积2248.44公顷。其中,面积较大的湿地共有5处。一是牡丹江市江滨湿地公园;二是宁安市小北湖湿地公园;三是海林市莲花湖湿地公园;四是林口三道通湿地公园;五是林口县莲花湿地公园。

委员发言后,杨明主任做了重要讲话。一是要求市人大农林委要将对《条例》执法检查做为2013年的常委会议题,以此来推动市政府对湿地保护方面出台一些更优惠的政策和措施;二是领导要高度重视,只有领导重视了,对《条例》的贯彻执行才有良好的开端;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不仅要提高全民的湿地保护意识,而且还要通过宣传让各级决策部门和领导知晓《条例》,建立全民参与保护机制来保护湿地资源;四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大胆执法,敢于执法,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湿地生态与湿地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
来源: 牡丹江人大网 2012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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