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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开展鄱阳湖湿地生态补偿政策调研

媒体:原创  作者:鄱阳湖自然保护区
专业号:鄱阳湖自然保护区
2012/8/10 8:29:03

在新建县大汊湖边调研

在鄱阳县调研

在都昌候鸟自然保护区多宝站调研

在永修县调研

8月3—8日,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由省财政厅和省林业厅组成的鄱阳湖湿地生态补偿政策调研组,对沿鄱阳湖新建县、鄱阳县、都昌县和永修县开展鄱阳湖湿地生态政策调研工作。调研组每到一地,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地方县、乡政府领导和林业、财政、民政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村组负责人、农民、渔民代表意见,并深入湖区实地察看湿地保护与利用情况,收集了很多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为推动鄱阳湖湿地生态补偿试点迈出了实质性的第一步。

调研组收集到了不同层次人员对湿地生态补偿的不同意见和看法,主要包括补偿范围、补偿对象、补偿依据、补偿标准、补偿方式,以及保障措施、补偿资金的管理和分配等等。通过调研得知,湖区地方政府和广大湖区群众对湿地生态补偿热情很高,都认为湖区群众为保护湿地良好生态环境,牺牲了大量经济利益,导致湖区由鱼米之乡逐步转变为经济相对落后的穷困之乡,实行鄱阳湖湿地生态补偿很有必要。但是,这项工作的推进面临很多复杂问题,有很大的工作难度,要在保持大局稳定的基础上,先期做好大量的细致的基础性工作,以制定科学的湿地补偿政策,让生态补偿资金真正发挥作用。同时还要求政府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考核奖惩细则等,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发挥效益。力求做到沿湖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能积极参与,稳步推进,使湿地生态补偿政策既能给百姓带来真真切切的实际利益,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又能促进湖区湿地生态保护,社会稳定,使鄱阳湖湿地和候鸟更加美丽壮观,鄱阳湖“一湖清水”更加清辙,母亲湖更加秀美。

省财政厅和省林业厅将及时向省政府提交调研报告,积极稳妥地推进鄱阳湖区湿地生态补偿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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