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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湿地保护管理水平

媒体:黑龙江省湿地建设表彰推进大会  作者:会议典型材料汇编
专业号:黑龙江湿地
2012/3/1 9:08:33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湿地保护管理水平

乌裕尔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黑龙江乌裕尔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是2006年经省政府批准建立的,保护区管理处于2008年组建,为全额拨款副处级一类事业单位。几年来,在省林业厅的指导下,经过努力,在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湿地保护管理、科研监测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保护区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通过国务院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正在全国范围内公示。

一、广泛宣传教育,增强公众湿地保护意识

为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对湿地的认识,增强公众湿地保护意识,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全民性的湿地保护宣传教育。一是利用媒体宣传。在每年的世界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及重大节假日期间,通过广播、电视、富裕报、县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湿地的功能和湿地保护的重要意义。二是组成工作队实地宣传。组织工作人员及鸟类爱好者组成专门的工作小组,深入到中小学校、社区及保护区周边的乡镇、村屯,以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宣传、讲解湿地知识和湿地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共发放宣传单2万份、印刷湿地宣传画册1000本,开展科普知识讲座20次,召开会议15次。三是设立标牌宣传。在进入保护区的主要路口和富龙公路、碾北公路沿线及保护区周边乡镇、村屯边设立标志性、解说性、永久性宣传牌30个。同时,在富裕文化长廊开辟了湿地文化、湿地知识宣传专栏。通过宣传,全县公众保护湿地意识明显增强,特别是保护区周边居民保护湿地的意识越来越强,形成了保护湿地光荣,破坏湿地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基础建设,提高湿地保护管理能力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是保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保护区建立伊始,我们就积极申报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经过努力,2007年,乌裕尔河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得到批复,项目资金分别于2009年年末和20106月到位。我们克服了资金到位晚、建筑材料价格上涨等不利因素,全面实施了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的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使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加强。一是成立领导组织。为高标准、高质量地实施好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县政府成立了由政府县长为组长,主管农业副县长、保护区管理处主任为副组长,财政局和监察局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的乌裕尔河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并进行现场办公,当场确定宣教办公大楼和保护管理站的建设地点,形成纪要,责成发改委、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尽快办理各种审批手续,从而保证了工程及时开工。二是资金捆绑使用。由于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是2006年申报2007年批复的,当时各种原材料的价格远远低于现在价格,为了既节省资金,又保证项目全面实施,我们在借鉴我省三江平原湿地保护区的建设、保护与管理经验基础上,聘请省林业设计研究院做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将保护管理站、水文监测点、气象监测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和瞭望塔集中起来,建设3个综合保护管理站,得到了省厅的肯定。三是建立健全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扩大内需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执行各项审批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工程建设合同制,建立健全工程管理、技术规程、质量保证体系,提高了工程建设标准质量。经过一年多的建设,完成了所有建设任务。建设办公宣教楼2100平方米;集保护管理、水文气象监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瞭望塔于一体的综合保护站3个;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房屋300平方米,网笼1200平方米,笼舍500平方米;埋设界桩界碑、解说性标牌570个;修建巡护砂石路8公里;完成填沟渠平围堰40万立方米;退耕还湿500公顷;购置监测巡护车辆3台及相应的办公、宣教设备。保护区已具备了保护与管理工作所需的必要条件,湿地保护和管理能力得到了切实加强。

三、加大管护力度,有效保护湿地资源

我们始终坚持把湿地的恢复和保护作为工作的主线,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一是健全管护制度,推动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规,先后制定了《黑龙江乌裕尔河省级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意见》和《黑龙江乌裕尔河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经富裕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富裕县人大批准,以县政府文件下发实施,进而规范了乌裕尔河保护区的管理和保护工作。二是严格依法行政,坚决制止破坏湿地行为。为了加强保护区的行政执法工作,县政府在保护区管理处设立了公安执勤室,配合保护管理科开展工作。坚持经常巡护、重点巡护、定点巡护相结合,以三个综合保护站定点、定时看护为依托,紧紧依靠周边社区、村屯的干部群众,形成共看共管、上下贯通、左右相连的管护网络,有效遏制了在保护区内挖沟筑坝、毁湿开荒和乱捕滥猎、投毒野生动物的现象。几年来,共发现的各类违法案件24起,处理24起。三是实地实查实测,全面开展保护区国有资源清查。为摸清保护区资源的基本情况,进一步加强管理,有效保护保护区内国有资源,我们在保护区湿地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开展了保护区国有资源清查工作,县政府召开了由有关部门和乡镇领导参加的专门工作会议,成立了保护区国有资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黑龙江乌裕尔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国有资源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专门队伍,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采取一询、二看、三查的方法进行实地资源清查,定上点、绘上图,为规范管理、科学管理奠定基础。同时,针对珍稀动植物的地理分布、数量、致危等因素,与黑龙江湿地研究中心合作进行《松嫩平原保护与恢复技术研究》课题,为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提供科学依据。四是定点定线巡查,扎实开展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疫源疫病监控工作的总体要求,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坚持与日常巡护相结合,科学合理设置巡查路线和监测样地,着重做好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地及鸟类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的疫情监测。保护区成立以来,未发生野生动物疫情。

四、积极探索实践,开展湿地管护社区共建

我们深知,保护区湿地管护工作,仅仅靠管理处去抓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各部门密切协作,各级干部积极配合,广大群众自觉参与,才能有效管护好湿地资源。因此,我们坚持紧紧依靠群众、广泛发动群众、全面宣传群众,积极开展了湿地管护社区共建活动。县政府制定下发了《乌裕尔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湿地联合保护公约》,对保护区周边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划定候鸟和湿地保护责任区域,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候鸟和湿地保护的长效机制,并把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作为重要指标列入年度考核范围,实行一票否决。与保护区周边的6个乡镇34个村屯在资源管理上达成共同联防、共同管护的共识,将湿地保护写入村规民约之中,签订了《乌裕尔河湿地联合保护协议》。对保护区实验区内从事农牧业生产的农户,在保护区成立之前与乡村有合同的,执行原合同期限,持合同原件到保护区管理处进行合同主体变更,一年一签,约定合同期满后由保护区管理处依法收回,统一组织退耕还湿;合同期限内耕种的要从事无公害、绿色、有机生产,采草的在鸟类繁殖、迁徙期禁止采草,目前,在保护区成立前与乡村有合同的农户已全部到保护区管理处进行了合同主体变更,共签订合同231份。与乡村没有合同的,由保护区管理处依法收回,退耕还湿。从而实现了既保护湿地,又维护当地居民利益,共同发展。

五、强化学习培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不断提高干部素质是增强整体工作能力、提高工作质量、提升工作水平的必要前提。几年来,我们坚持把强化干部学习培训、提高整体素质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单位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切入口首先抓好。一是制定有效学习培训计划。我们保护区管理处是新组建单位,湿地业务是一个新生事物,同时工作人员来自不同的工作岗位,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参差不齐,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从政治理论、业务水平和文化知识三个方面制定了学习培训计划,并要求每名干部平时坚持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的方式进行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二是建立长效学习培训机制。近几年,我们始终坚持实行每周五下午定期学习培训制度。学习培训分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政治理论学习,一部分是业务知识学习,业务知识学习由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课,干部职工轮流主讲,讲课的内容自选,凡是与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业务知识都可列为讲课的范围。三是定期考试测评。每次全体干部讲课结束后由领导班子集体出题,进行一次测试,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完后,由每名干部在全体干部会上宣读答卷,由领导班子成员点评和评分,并将讲稿、笔记、试卷归档,然后再重新开始进行下一轮讲课。通过学习培训,使干部政治素质得到了提高,业务能力得到了加强,达到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目的,为完成保护和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们虽然在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管理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各项工作才刚刚起步,需进一步完善提高。我们一定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扎实工作,努力开创保护区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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