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 > 湿地新闻 > 湿地保护 > 正文

福州市今年将立法保护 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

媒体:东南快报  作者:内详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09/2/28 9:47:36

  本报讯(记者黄欣达实习生陈杰)记者昨日从福州市人大常委会获悉,今年福州市人大共安排审议《福州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福州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福州市保护城市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若干规定》等3项法规项目。

  据悉,因考虑到长乐闽江河口湿地保护状况直接影响闽江淡、咸水分界线和潮汐线,对饮用水水源和自然环境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部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而《福州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属去年立法项目,今年继续进行审议。关于《福州市保护城市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若干规定》,则是依据《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福州市实际,适时对地方性法规个别条款进行修正。

阅读 165
推荐
网友评论

发表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更多精彩在首页,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