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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实施张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建设前期工作纪实

媒体:甘州在线   作者:内详
专业号:独孤香心
2008/12/8 20:36:11

千方百计还湿地——甘州区实施张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建设前期工作纪实

  本网记者 朱兴忠

  近期,甘州区紧紧围绕建设中国黑河流域湿地保护区,切实加强北郊湿地保护,全力打造张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千方百计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使中国黑河流域湿地保护工程暨张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建设前期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完善工作机制  开展现状调查

  市委二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结束后,甘州区迅速行动,立即安排部署,市委常委、区委书记杨继军带领区上四套班子现场勘察湿地情况,并相继组织召开湿地保护工作专题会议10多次,研究部署湿地保护工作。成立由区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中国黑河流域湿地保护工程暨张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建设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及办公室,分设湿地保护及依法治污两个专门工作组,具体负责湿地保护和东北郊科技生态园区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确保了中国黑河流域湿地保护工程暨张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为使中国黑河流域湿地保护工程暨张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建设工作做到调查数据准确,基础资料详实。 7月中旬,该区从相关部门和乡镇抽调专人,组织开展北郊湿地保护区现状摸底调查工作,准确掌握了湿地规划范围内的地形地貌、人口分布、自然景观、土地利用、地面附着物等情况。经调查,湿地保护工程规划范围涉及新墩镇、三闸镇、乌江镇和工业园区的9个村、49个社、5770户、37665人。规划总面积61622亩,其中,湿地面积25995亩,占总面积的 42.1%;耕地17761亩,占总面积的28.9%;林地3518亩,占总面积的5.7%;建设用地12580亩,占总面积的 20.4%;交通用地1356亩,占总面积的2.2%;未利用地256亩,占总面积的0.4%;其它用地156亩,占总面积的0.3%。形成了《张掖市北郊湿地资源调查报告》、《湿地资源分析评价报告》、《现状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等三个报告和湿地资源及水资源两套图系,为工程规划设计提供了详实的基础资料。

  加大宣传力度  全力湿地保护

  该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张掖的战略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湿地保护专项宣传活动。层层召开动员会议,学习传达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辟专栏,制作宣传标语,大力宣传保护湿地、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大意义;区上主要领导亲自深入企业、村社宣传国家和省、市关于湿地保护的法规政策,引导企业主动承担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教育群众自觉退耕还湿地,在全区营造了人人关心湿地、自觉保护湿地、支持湿地工程建设的浓厚氛围,为开展湿地保护工作奠定群众基础。7月份以来,区上坚持“因企施策、分类整治”的原则,制定整治方案,推进依法治污工作。派出环境监察员对15家重点污染源企业实行24小时明察暗访和蹲守监控,落实治理措施。在此基础上,由区上四套班子领导带头,组织全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先后对北郊湿地保护区的建筑、生活垃圾进行了5次大范围清理,全区共投入资金110万元,出动人力5000多人次、车辆7357车(次),清理垃圾3.5万方,维修道路2.8公里,架设湿地保护区围栏1500米,通过清理整顿,湿地区域内的环境面貌有了明显改善。同时,安排区林业、国土、城建、环保等部门及有关乡镇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专项检查,昼夜巡查,跟踪督查,有效地遏制了湿地保护区内的开荒种地、围湖造田、采伐林木、乱建滥占等行为。近期,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市区清污分流工作的通告》精神,区上制定了《清污治乱、环境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城区及工业园区污水截流、清污分流和各类市场及城郊结合部环境治理为重点,细化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集中利用三个多月的时间,严肃查处乱排滥放、乱堆乱倒等影响环境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城市人居环境。目前各项整治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积极筹划安排  加快退耕还湿地

  该区按照“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的要求,在组织相关部门到杭州西溪湿地公园、绍兴镜湖湿地公园、宁夏银川湿地公园等地进行实地考察、借鉴经验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市上有关部门通过互联网发布全球招标信息,邀请来自北京、上海、南京及澳大利亚等八家国内外具有甲级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参加了张掖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暨张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招标,经过现场踏勘、规划说明、构思汇报、专家评审等程序,从八家单位的规划设计方案中初选了三家,参加了第二轮的规划设计招投标,初步确定了规划设计方案。为确保中国黑河流域湿地保护工程暨张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建设工作顺利实施,该区本着“尊重历史、正视现实、摸清底细、合理补偿”的原则,制定湿地规划区域内退耕还湿地的有关政策,引导农民逐步将多年来围湖造田的湿地资源退出。具体政策是将2005年以前开垦的7458.6亩荒地、开挖的1601.8亩鱼塘,利用国家退耕还林的政策,适当给与补助后全部退出来,恢复为湿地,2005年《甘肃省湿地保护条例》颁布后开垦的205亩荒地无条件全部退出来,恢复为湿地。退耕后的开荒地土地使用权归村、社集体所有,由村、社集体管理,林业部门组织实施围栏封育工程。目前湿地保护工程规划范围涉及的新墩镇、三闸镇、乌江镇和工业园区正在积极与村社群众协商退耕还湿地工作,其中乌江镇已完成退耕任务,落实退耕还湿地面积19.14亩,收归集体草地464.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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