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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领导视察沉湖湿地

媒体:原创  作者:畅游
专业号:畅游
2011/5/5 16:04:01
 

《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一周年之际。5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永新率市人大农村委员会视察我区沉湖湿地,围绕《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展开调研。

郑永新副主任一行沿途重点视察了沉湖湿地七壕保护站、野生植被恢复基地和鱼鸟趣景区芦苇迷宫、观赏植物恢复区及景区建设。蔡甸区林业和旅游局局长李绪林、沉湖湿地局局长陈君现场介绍相关情况。

在听取市林业局局长陈伟、蔡甸区政府副区长孙远松等专题汇报后。郑副主任指出:沉湖湿地是一处保存较为完好的自然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功能独特,生态系统结构完整,具有较高的保护价值,是我市生态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地。

郑副主任强调:《条例》施行一年来,沉湖湿地依据《条例》加强保护管理,推动湿地发展,成效明显。充分说明《条例》条文切合实际,操作实施也比较成功,为武汉市湿地保护发挥了显著的作用。同时他要求,在今后的湿地保护工作和《条例》贯彻执行中。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不仅要提高公众保护意识,提升《条例》的公众知晓率,而且要通过宣传,让各级决策部门和领导知晓《条例》,建立公众参与保护机制,保护湿地资源;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大胆执法,敢于执法,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湿地生态与湿地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三是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对因保护湿地资源需要而受到经济损失的原有居民和单位,依法予以补偿;四是要加快发展,以发展促保护。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发展湿地生态产业。沉湖湿地生态旅游已初见成效,今后要进一步加强管理,逐步壮大湿地生态产业,以经济发展推进湿地生态保护,繁荣湿地生态文化。

市人大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周广远、副主任委员黄凤凯,市人大副秘书长徐业亮等随同视察。

    市林业局副局长彭扬,蔡甸区人大副主任彭国新、姚昌平等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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