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发布2026年第2号林长令
8月28日,汕头市委书记、市第一林长庄悦群,市长、市林长陈涛共同签发了2026年第2号林长令——《关于推进林长引领绿美汕头生态建设的令》,提出持续推深做实林长制,充分发挥林长制作用,纵深推进绿美汕头生态建设。
林长令强调,要依法履职尽责,压实各级责任。各级林长要严格执行《广东省林长制条例》,全面梳理林长职责清单,知责明责、履职尽责。要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主体责任,强化统筹治理,牵头推动解决责任区内林业发展重点难点问题。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持续扩绿、兴绿、护绿,以钉钉子精神推进绿美汕头生态建设。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林长巡林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落实基层一线“一长两员”网格化管护责任。
林长令明确,要健全工作机制,形成闭环管理。全面落实林长制各项配套制度,深化部门协同联动,健全林长会议、林长巡林、信息公开、工作督办等常态化运行机制。积极实施“林长 警长”“林长 检察长”“林长 森林法官”等协同模式,构建横向联动、纵向贯通、齐抓共管的林业治理新格局。运用无人机巡护、卫星遥感监测、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推动林业管理从“人防”向“技防”转变,形成“空天地”一体化闭环管理的“汕头模式”。
林长令要求,要坚持生态惠民,赋能绿色发展。将林长制工作与“百千万工程”、绿美汕头生态建设深度融合,深化打造汕头“国家森林城市”绿色名片。高标准推进滨海旅游名片建设,打造滨海景观带,推动林业生态与滨海旅游深度融合。稳步推进山地公园、郊野公园、口袋公园建设,加强古树名木特色保护与活化利用。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以“零容忍”态度打击一切破坏林草湿资源违法行为,加强森林火灾防控、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倡导群众参与义务植树和生态保护,营造全民共同参与生态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信息来源:广东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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