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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对周边乡镇2016年湿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媒体:西洞庭湖湿地  作者:童正茂
专业号:西洞庭湖湿地
2016/10/1 21:36:43

2016年9月27日-29日,汉寿县政府办、县农业局、政府督查室和湖南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组成2016年保护区周边乡镇(街道办)湿地保护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督导小组,就2016年保护区周边乡镇湿地保护目标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通报了2016年各乡镇(街道办)辖区群众涉及违反湿地保护法律法规行为,主要是非法电打鱼、违禁放牧、违规破坏湿地的行为等;对乡镇(街道办)辖区内居民进行随机问卷调查,以保护区相关知识和保护区禁止行为为主;布置了下阶段工作重点,涉及禁牧、清理“迷魂阵”、鸟损补偿等工作。确保湿地保护工作在周边乡镇的进一步开展。

本次督导涉及保护区周边11个乡镇(街道办),主要是针对乡镇(街道办)上半年湿地保护工作的开展发动情况进行督导。督导的主要内容:乡镇湿地保护工作组织机构的建立情况;乡镇所属外洲洲滩的管理情况;乡镇辖区内在湖洲作业人员(渔民)管理情况;乡镇开展禁牧工作的喂养(含养殖户台账)情况;鸟损补偿工作的进展情况。对辖区居民采用随机问卷调查,进一步摸清乡镇(街道办)宣传力度,确定居民对保护区相关知识的普及程度。

考核督导小组针对各乡镇(街道办)前期开展情况,提出下半年湿地保护工作重点,要求各乡镇(街道办)坚决落实。1、“迷魂阵”的清理,从核心区向外展开,各乡镇(街道办)要加强辖区渔民的管理,抓好自行拆除的宣传工作;2、加强禁牧和电打鱼的管理,宣传教育和打击相结合;3、加强所属区域外洲资源管理工作,外洲发包应及时联系保护区管理局,坚决杜绝各乡镇(街道办)辖区湖洲资源从事放牧和种植杨树;4、积极配合保护区管理局开展鸟损补偿工作,尽快公示,尽早落实到农户。到2016年底对目标管理进行考核结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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