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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开展护航母亲河宣传活动

媒体:内详  作者:内详
专业号:辽宁湿地
2012/1/31 10:58:15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9日 来源:
  1月15日,凌河保护区万人广场彩虹门高悬,朝阳市公安局凌河保护区分局民警正在凌河保护区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主题宣传活动,用实际行动保护朝阳人民的母亲河。

  近年来,在朝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通过退田还河、生态封育、疏浚河道、规范采砂、修堤筑坝、铺路架桥等有效措施,凌河流域生态已得到明显改善。但随着冬季防火期的到来、新春佳节的日益临近,极易发生火灾,盗窃、破坏凌河景区公共设施现象也时有发生。为有效预防火灾发生,打击盗窃、破坏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凌河保护区生态封育成果,朝阳市公安局凌河保护区分局在朝阳市凌河保护区管理局监察支队的积极配合下,开展了这次活动。

  去年年底成立的朝阳市公安局凌河保护区分局,实行朝阳市公安局和朝阳市凌河保护区管理局双重领导,内设综合、治安、刑事侦查三个大队,主要职责是维护凌河保护区的治安秩序,预防、制止和惩治涉及危害保护区治理和保护的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各县(市)凌河保护区公安机构的治安管理工作。该分局虽然成立时间短,但很快进入工作状态,迅速开展工作,对朝阳凌河流域10个园区、14个景点进行实地检查,排查治安隐患,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当日上午,分局全体民警在万人广场向市民宣传凌河保护区法律法规,发放《致全市人民群众的一封信》1万份,悬挂宣传条幅20余条,还在景点出入口设“警察提示牌”12块,提示大家严禁在凌河保护区内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凌河保护区内祭祀烧香烧纸、烧荒、烧秸秆、烧茬子、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遛狗、飙车等,号召大家行动起来,推动凌河治理保护工作,保护母亲河,建设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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