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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万亩湿地变鱼塘 湿地保护刻不容缓

媒体:内详  作者:内详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12/7/21 6:13:05
 

  华山网讯(记者刘王宝)湿地作为自然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日益引起世人的关注,被称作是“地球之肾”。洽川湿地是黄河中游最大的湿地,也是我国鸟类主要的栖息地和越冬地之一。为了保护洽川,陕西省人民政府已经开始在这一带建立湿地保护区,大荔县境内的黄河湿地也在保护区的规划其中。但记者日前在大荔县采访时却发现,黄河滩上两万多亩的黄河湿地却正在被人为开发,建设鱼塘,大规模的鱼塘建设正在侵吞着有限的湿地资源。大荔县的黄河湿地究竟该如何保护,能不能有效保护已经成为当地政府刻不容缓需要解决的问题。
  大荔范县家鱼塘成片  湿地惨遭人为破坏
  记者来到大荔县范家镇,一路沿着沿黄公路前行,公路两侧新修建和正在修建的鱼塘接连成片,有些鱼塘已经开始放水养鱼,而还未修建鱼塘的空地上依然长着芦苇和草甸,是典型的湿地地貌。一位正在喂鱼的渔场工人告诉记者,他们来自四川的川强公司,这个鱼塘是今年四五月份开始才建的。一个鱼塘面积大概40多亩。在修建鱼塘之前这里是是一片芦苇地。他们承包了大概3000多亩。大概能挖100多个鱼塘吧。承包费一年一亩地一百块钱吧。
  渔业公司的这些湿地从何而来
  在鱼塘记者见到了川强渔业公司负责人,他告诉记者:这片地是从私人手里拿的。是范家镇营南村村民仪扎根从每家每户集中起来后再转包给他们。
  据了解,仪扎根还从范家镇雷北村、裕西村、营南村等六个村组的集体或者村民个人手中承包了土地,承包之后,再转包给川强等其他多家渔业公司。在承包土地的过程中,也有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协助。
  大荔水产站穿针引线  湿地破坏无法停止
  川强渔业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是在仪扎根和大荔县水产站的站长刘建生的牵线下来到大荔投资水产项目的,而生产用的滩地也是对方给组织的。
  记者顺着沿黄公路继续向北,发现有一家渔业公司的鱼塘还正在施工开挖。看到记者前来采访,两台推土机当即停止了工作。
  据施工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块地是当地一个姓仪的老板的,我们只是来帮他管一下这个工程。他还说这里要建设鱼塘三万亩左右,现在差不多建立五六百个鱼池。
  听到这样令人触目惊心的数字,让人不禁想问,这样疯狂的开挖难道就没有人来管吗?而就在记者采访时,大荔县林业局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也赶到了现场。
  县林业局派出所巡查湿地违法行为   无处罚依据
  据大荔县森林公安派出所副所长吴海龙说,他们现在正在这一带进行巡查,其目的就是制止开挖鱼塘的行为。
  大荔县将黄河湿地的保护工作主要交由大荔县林业局来负责,工作难度一是没有处罚措施。另外,外地来的投资商已经在这里投资了不少资金,现在让他们停止,他们损失比较大,投资商就跟他们打起了游击战。这一片滩地有几万亩,他们巡查到其他地方,这里就又开始了。而对这些已经建好的鱼池他们现在没有相应的办法,只能是反映到县上的领导,县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协同有关部门根据湿地保护条例出台相应的办法,以管理和制止这种疯狂开发湿地的行为。
  据记者了解,2006年陕西省政府出台的《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在天然湿地采砂、挖塘活动,而在法律责任方面,却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这也正是吴副所长所说的他们目前只能制止,而不能采取其他有效措施的原因。  
    大荔县水产站提供了“养殖使用证”变成了挡箭牌
  据了解,从07年开始,仪扎根就开始在范家镇营南村、营北村、下辛村等六个村组,以每亩地每年20元至100元不等的价格,陆续承包了两万多亩湿地,截止今年7月份以前已经建成的鱼塘有14000亩,已经养鱼的有10000多亩,正在建设的鱼塘有5000多亩。仪扎根承包的这些湿地是联合河南、江苏、四川等客商共同开发,仪扎根提供土地面积,外来客商投入资金建设鱼塘。仪扎根等人之所以能堂而皇之的在湿地大开鱼塘,他本人认为因为手中有当地水产部门颁发的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而且该证上签发的是20年的承包期。
  在大荔县水产管理站,站长刘建生告诉记者,这两年经他们审批开发的鱼塘有两万亩左右吧,这对于当地来说是个好事,把村上的地通过承包的方式,叫开发商进行开发,开发好以后办了个养殖证,作为县上的招商引资项目,我们就积极给予渔业指导。
  办理“养殖使用证”是因政府未提出保护湿地
  对于开挖鱼塘与保护湿地之间的矛盾,大荔县水产站刘建生解释说,09年的时候,当时政府还没有提出湿地保护的问题,因此农民开办鱼塘,他们也就只好按照规定给办理水产证。
  据刘建生介绍,今年县上建立了湿地保护区,要求保护区内的渔农必须开发停止行为。对于这样的要求,他已经通知了这些渔农。上一周林业部门跟已经汇通水产站沟通了这件事,后面他们会联合叫停湿地的渔业开发,叫停以后重新报开发方案。
  大荔水产站站长鼎力支持鱼塘开挖
  据记者了解,关于湿地保护的问题,陕西省政府早在2006年就已经出台了湿地保护条例,其中第二十七条就明确指出,禁止在天然湿地挖塘。从这一点上来讲,水产站在颁发滩涂水域养殖证时就已经违反了该条例。刘站长虽然声称现在配合林业部门叫停鱼塘开挖,而实际的情形又是如何呢?
  在林业部门提供的对仪扎根的询问笔录中记者得知,仪扎根在发现林业部门阻拦施工时,也曾向水产站刘站长进行了咨询,刘站长答复说不用管林业局,让其继续施工。在水产站的鼓励下,仪扎根向林业部门表示,有镇政府、商务局、水务局的支持,他将继续建设,不会停工。
  水产站刘站长的确也道出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大荔县政府县政府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台一个关于湿地保护的可行性办法。
  湿地急需当地政府出台保护措施
  据了解,今年元月份合阳县政府已经出台了相应的湿地保护管理办法,其中对管理的分工,处罚的限度等都提出了明确的规定。为此大荔县林业局已经开始向上级部门请示明确违法处罚依据,同时大荔县政府也签发了一份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的通告。
  湿地保护是为了保护天然湿地这样一个特殊的生态系统,而这样的生态系统又同周边的大生态系统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一旦湿地遭到人为破坏,其后果将不仅仅是破坏了湿地,对周边的整个生态系统产生灾难性影响。
  采访中记者在已经开挖成鱼塘的地面上看到,大量的芦苇被连根铲起,一些原本在水草中觅食的野生鸟类现在都踏上了黄土地。或许养鱼的人要说,等他们不养鱼了,那时水草芦苇可以再生。然而20年的承包期过去后,这里的环境已经遭受破坏性的打击,这篇湿地还能还原么?也许我们今天的执政者为了一时之利开发了湿地,但20年后,现在的获利与恢复这篇湿地所要投入的资金相比,也许根本无从比较。湿地的失去仅是几年的功夫,而再次还原它却不是几十年能看到的。我们此刻正在践踏的正是我们子孙的生态环境。
  对于大荔县湿地保护的问题,我们也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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