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 > 湿地新闻 > 综合动态 > 正文

《无锡市湿地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媒体:无锡环保  作者:内详
专业号:中国沿海湿地保护网络
2021/6/3 18:58:15

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

是生态保护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5月1日起

《无锡市湿地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这部法规是我市生态保护领域

又一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的实施将依法守护

全市约10.75万公顷的湿地资源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

《条例》顺应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坚持全面保护、生态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和持续发展的原则,强化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中的责任。同时,《条例》操作性强,从加强小微湿地保护,创设异地替代性修复,维护湿地生态的完整性等方面,解决了湿地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

《无锡市湿地保护条例》

一系列具有无锡特色的

制度创新将有力促进

我市湿地生态资源的保护

推动湿地保护走上法制化轨道

《条例》首次对“小微湿地”作出界定,明确将面积小于8公顷的湖泊湿地、沼泽湿地、库塘湿地,以及宽度10米以下、长度5000米以下的河流湿地定义为“小微湿地”,并纳入我市湿地保护体系。

《条例》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角度出发,提出将水鸟集中栖息和候鸟迁徙停歇的湿地划定为鸟类栖息地。鸟类栖息地所在的湿地管理责任单位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为鸟类繁殖栖息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条例》还特别规定了针对擅自开垦、挖沙、开荒、捕捞等对湿地有破坏性的行为,要限期对湿地进行恢复,并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罚金从2000元到5万元不等。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罚款将在5万到50万元。

地方法规的设立

让湿地保护更有法可依

《条例》共七章、五十六条,不仅明确了法律适用的湿地定义、湿地保护原则,对湿地保护提出实行名录管理制、分级保护制以外,还作出了一些制度性探索,如提出“遭人为破坏的湿地无法原地原样修复的,可以进行异地替代性修复”等,为后续我市探索湿地保护修复先进经验提供了立法依据。

相信这样一份《条例》的出台

一定会有力推动我市湿地保护

乃至生态保护工作的长足进步

编辑:张小坷

审核:金路

发布:周莉娜

红树林banner

阅读 1660
推荐
网友评论

发表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更多精彩在首页,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