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 > 专用频道 > 领导讲话 > 正文

湿地保护与绿色转型论坛——保护湿地要有法律做保障

媒体:原创  作者:湿地中国
专业号:湿地中国
2013/10/30 22:56:21

马广仁(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主任):

在谈到保护贵州湿地的意义时,马广仁认为,贵州地处长江上游,从这点来讲,保护好贵州的湿地,对于保护好长江、保护生物多样性非常重要。他提出了自己的几点建议:保护湿地,要有法律做保障。“法律上明文规定保护湿地,你若不保护,再破坏就违法,违法就追究。”

此外,马广仁还提出,贵州要针对自身的特点,根据现在的新形势,进一步制定完善湿地保护的中长期规划;在生态文明的考核系统里,把保护湿地、森林作为政绩考核的内容;加大湿地保护的宣传力度,让老百姓社会各界认识到保护湿地不仅是湿地工作者的任务,而是每个人的责任。

阅读 362
推荐
网友评论

发表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更多精彩在首页,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