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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利:湿地保护攻坚阶段要抓住机遇迎难而上

媒体:林业局  作者:林业局
专业号:湿地办
2012/2/21 11:00:53
        2月18日,黑龙江省政府召开全省湿地建设表彰推进大会。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永利出席会议并指出,我国湿地保护建设正处于非常关键的攻坚阶段。在这个阶段既要总结成绩,树立典型,巩固来之不易的成果,更要抓住机遇,鼓足干劲,迎难而上,继续把这项事业推向前进。
国家林业局为大会发来贺信,黑龙江省省长王宪魁就本次会议召开作出指示,副省长吕维峰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表彰奖励了全省湿地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交流了典型经验。
张永利指出,黑龙江省召开的这次表彰推进大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是对全国湿地保护建设的一个贡献。近年来,黑龙江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湿地保护建设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当中来谋划、来推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创造了几个全国第一。开创了我国湿地立法的先河,率先推行了流域保护的理念,建立了湿地生态补水的长效机制,形成了湿地保护项目的示范体系。黑龙江省的湿地保护建设走在了全国前列,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对湿地工作的重视、谋划和举措,林业等相关部门抓湿地保护建设的力度、做法和经验,值得全国学习、借鉴。
张永利指出,目前我国湿地保护仍然面临着巨大压力和严峻挑战。我国自然湿地面积5.43亿亩,仅占国土面积的3.77%,远低于世界9%的平均水平。随着人口的增加,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以及区域经济、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占用量势必大量增加,与耕地、林地等国家已有专门立法的土地相比,在一定时期内湿地仍将处于劣势地位。党中央、国务院对湿地保护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回良玉副总理多次视察湿地并做出重要指示。国家林业局把管理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作为“三个系统一个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采取了一系列保护建设措施,取得了巨大成绩。“十一五”期间,全国每年新增湿地保护面积30多万公顷,恢复湿地近2万公顷。目前,全国湿地自然保护区达550多处,国家湿地公园达210多处,国际重要湿地达41处。随着我国湿地保护建设的深入推进,湿地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修复为主,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刚刚下发的2012年中央1号文件再次提出了“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力度”的工作要求。同时,国家生态补偿制度建设的推进、中央财政湿地生态保护补助专项资金的设立、全国“十二五”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的制定等,都是继续强化湿地保护建设,抓好各项工作的大好机遇,必须牢牢抓住,用好用足。
对黑龙江省湿地保护建设,张永利强调,一要继续推进自然湿地的有效保护和退化湿地的科学恢复。特别要高度关注、妥善应对、认真处理公众和媒体反映的破坏湿地资源事件,充分发挥公众和媒体对湿地保护的监督作用。二要努力实施好湿地保护项目,提高项目成效。三要充分发挥科技的支撑作用,加大湿地保护科技推广力度。四要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建设,提高保护能力和管理水平。
吕维峰说,黑龙江省必须紧紧围绕扩大湿地面积、提高湿地功能这一核心,抓住国家大力推进生态补偿制度建设、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这一难得机遇,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全力做好湿地建设工作。要突出抓好规划制定实施,全面开展湿地恢复;突出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水源管理;突出抓好湿地资源保护,坚决打击违法开垦湿地行为;突出抓好科技创新,主动寻求对外合作;突出抓好投入机制建设,引导社会广泛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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