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湿地公约 保护湿地资源
——2021年盘锦市“世界湿地日”系列活动
1996年,湿地公约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决定,从1997年起,将每年的2月2日定为世界湿地日。设立湿地日,集中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一方面能够增强宣传教育的及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利于提高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和关注程度,有效促进湿地保护。另一方面也是我国作为湿地公约缔约方和常务委员会成员全面履行公约的具体体现。
2021年2月2日是第25个世界湿地日,主题是“湿地与水”。。旨在强调湿地对维持全球淡水储量和水质的重要贡献,突出水和湿地之间“同生命、互相依”的关系, 鼓励公众共同行动,为保护修复湿地做出努力。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七届十五次会议精神,履行《湿地公约》义务,宣传盘锦湿地保护成就,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结合盘锦湿地特色及实际工作,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科普宣传、现场活动、展示图板、悬挂条幅、张贴标语、散发宣传单、网络宣传等多类型的宣传活动,以提升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动员公众积极参与湿地保护事业,为全球湿地保护做出贡献。
“湿地日”系列活动之一:
开展“湿地日”网络宣传活动
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适当采取网络宣传形式,在微信群播放“湿地日”宣传片,制作电子海报和美篇,在湿地中国网站、抖音、快手、微信等媒体开展宣传活动。
“湿地日”系列活动之二:
利用新闻媒体报道,加强湿地宣传
在电视台重要时段播放宣传标语,媒体报道活动新闻。为湿地日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了公众对湿地保护重要意义的认识。
“湿地日”系列活动之三:
联合开展湿地水环境舆论宣传活动
1月29日,市林湿局联合市公安局辽河安全保卫支队走进赵圈河大集,同时对河流沿岸的企业和群众进行舆论宣传,倡导保护湿地和河流,减少破坏和污染河流湿地的违法犯罪行为,减少人为对湿地野生动植物的破坏和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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