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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昌宁县多举措加强湿地保护及管理

媒体:中国林业网  作者:内详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20/4/27 10:19:13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4月27日讯 云南省昌宁县境内有丰富的湿地资源,2019年底,全县湿地面积达7715.34公顷,湿地保护率64.15%。昌宁县采取多种手段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湿地保护宣传。结合“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在广播、电视、微信、QQ等平台发送具有地方特色的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微视频、短片,在人流量大的右甸河省级湿地公园播放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音频资料。同时,将图文并茂的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册发放到乡镇林草服务中心、林场、自然保护区进行张贴,播放音频资料,为保护湿地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是加强湿地保护小区建设。建立黑惠江、澜沧江、河西水库饮用水水源、右甸河、勐统河、枯柯河6个湿地保护小区,保护湿地面积4890.7公顷,设置标示牌30个,栽植界桩180个,加强水质监测,绿化美化河滨带,不断加大湿地保护和修复力度。

三是加强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对公众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识。采取围栏设界和人员保护相结合,防止过界放牧发生。加大珍稀生物种类保护力度和野生动物禁猎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湿地公园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为湿地公园生物生长提供良好环境,提升湿地生态功能,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

四是加大湿地保护执法力度。开展破坏湿地资源违法线索专项行动,在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网站发布《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打击破坏湿地违法行为的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截至目前,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和护林员302人次,车辆101台次,经排查不存在非法围垦、占用、填埋湿地,擅自永久性排干湿地或者截断水源,违反规定向湿地排放污水及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在湿地范围内擅自采沙、取土、非法采矿等危害湿地的违法行为,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高雪燕 普文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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