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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开展野生动物经营活动联合执法检查

媒体:阜新市林业局  作者:阜新市林业局
专业号:辽宁湿地
2011/2/25 14:03:51
 

 

近年来,由于野保、公安部门不断努力,阜新市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不断增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正呈逐年减少趋势。日前正值农闲季节和春节之际,农事劳动较少,加之受土特产品市场的影响,农村地区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活动频发。为此,1月13日—14日,市、县野保站与森林公安局对全市野生动物经营情况进行了联合检查。本次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车辆6台次,执法人员17人,重点检查了阜蒙县于寺镇、大五家子乡,彰武县哈尔套镇、四堡子乡等地集贸市场及市内饭店。

在检查中共查获环颈雉死体3只。1名经营户证件不全,只能提供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缺少供货方的驯养繁殖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且经营地点与审批地点不符,执法人员要求其限期整改,补齐相关证明后方可在许可范围内经营。在对市内几家饭店进行检查时,发现1家饭店宣传野生动物菜肴,并未进行经营,执法人员要求该饭店立即撤销宣传,同时告知经营者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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