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林业厅与世界自然基金会2007/2008年合作工作情况报告

媒体:原创  作者:谢志红
专业号:湖南湿地
2008/8/8 11:06:45
1999年,在国家林业局的支持下,世界自然基金会在长江中下游启动了旨在恢复长江流域湿地生态系统和可持续利用湿地的项目,我厅作为与WWF长江项目的合作单位之一,负责我省有关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具体合作项目内容主要通过双方一年一度的合作年会确定。我省前一阶段项目区主要在洞庭湖区,双方通过在洞庭湖区共同组织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示范、退田还湖替代产业示范、自然保护区建设以及相应的自然科学与社会经济研究等一系列项目,推动了我省湿地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此外,还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这些项目,提高了公众对湿地保护和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的认识。
根据国家林业局与世界自然基金会2007/2008年合作项目年会之谅解备忘录,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湖南省林业厅与世界自然基金会继续在湖南省湿地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管理领域开展了一系列的合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作的主要内容及其成效
本财政年度,湖南省林业厅与世界自然基金会主要在湿地的宣传教育、培训与意识提高,优化湿地产业模式、促进湿地资源合理利用,流域综合管理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合作;此外,通过“长江中下游湿地保护网络建设”项目,共同开展了湿地有效管理示范项目、湿地先锋行动、水鸟调查等项目。具体包括:
1、建立了洞庭湖综合保护与规划专家团队,开展了“洞庭湖综合管理”项目,利用科研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湿地生态研究成果,合作开展洞庭湖区生态评估,为洞庭湖及其他长江中游湖泊湿地的综合保护、发展规划与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目前,规划大纲已编写完毕并正在组织湖南省各有关部门进行修改。
2、经过多方努力,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封闭式管理取得初步成效。尽管受到低水位及严冬的考验,冬候鸟栖息地及鱼类繁殖场仍得到有效恢复,社区共管计划也已开始启动。
3、在国家林业局、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GEF湿地保护项目及岳阳市人民政府的共同关心和支持下,到2007年,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连续成功举办了五届“中国岳阳洞庭湖观鸟大赛和洞庭湖国际观鸟节”,在中国大陆和港台以及国外专业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仅为国内观鸟队伍和NGO提供了交流平台,而且为加强大陆地区和国际上发达地区的观鸟合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目前,“冬季到洞庭来看鸟”正在被国内外观鸟爱好者所接受,“洞庭湖观鸟大赛”并逐步形成和发展成为中国较为权威的影响面广泛的观鸟盛会。
4、作为“长江中下游湿地保护区网络”成员单位之一,积极参与湿地有效管理示范项目、湿地先锋行动、水鸟调查等项目活动,认真做好具体合作项目的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包括:参加了2007年11月在沪举行的成立大会,与WWF签订了网络建设合作协议;确定省级项目协调员,推荐了我省专家咨询小组成员,为项目提供科技支撑;参与制定了长江中下游湿地保护区有效管理示范工程实施计划、示范指南以及有效管理模式和评价体系,筛选了湖南东洞庭湖大、小西湖湿地生态系统精细管理为我省示范保护区项目;推荐了我省东洞庭湖姚毅的“《湿地生态摄影指南》编刷与推广”为我省的湿地先锋行动,通过传授知识与经验,推动保护区有效管理;组织我省网络保护区参加了有关网络培训。
5、组织有关自然保护区为 “中国湿地摄影展”项目提供了精彩的图片资料,参与北京、上海等地巡回展出。
6、西洞庭湖有机及生态渔业得到了国家有机认证中心认证,鱼类种群及数量有了明显的提高,湿地鸟类栖息地得到改善。
7、完成有机农业示范点的优化;完善地方有机农业协会的体系建立与管理机制;完成了洞庭湖最大岛屿-赤山岛的有机农业规划。
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在过去的一年里,湖南省林业厅与世界自然基金会的合作是富有成效的,合作的各个项目均达到了预期效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双方合作的范围一直局限于洞庭湖湿地,合作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尤其是与洞庭湖相通的湖南四大水系的湿地保护工作仍有很大的合作空间。
建议:
1、采取更有效的机制,如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等加强沟通;
2、及时汇总交流项目成果,尽快将其转变为保护工作的具体措施;
3、通过研讨,拓展合作项目的领域,使其更能满足湖南省湿地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
三、2008至2009年的合作计划和工作建议
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湖南省林业厅与WWF除一如既往地在洞庭湖湿地保护领域继续合作外,还将在湘江流域开展有关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方面的合作。具体包括:
1、与湖南省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制订洞庭湖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综合规划,通过与省政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部门的合作,明确洞庭湖的功能区划,协助制订洞庭湖经济圈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综合规划,促进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有机结合,防止因盲目过度的开发、利用洞庭湖给湿地生态系统带来的潜在危害。
2、促进洞庭湖综合保护与发展管理委员会机制的建立与立法工作,使洞庭湖的管理有法可依。
3、在东、南、西洞庭湖和横岭湖等洞庭湖4个自然保护区进行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发展与管理示范,具体包括西洞庭湖生态渔业、东洞庭湖核心区管理、南洞庭湖保护区管理体系建立等,为洞庭湖的管理提供经验,并推广到其他湿地保护区。
4、与中国科学院亚热带生态研究所合作,在东、西洞庭湖、横岭湖自然保护区共同开展应对气候变化与水利工程影响的研究与示范。
5、在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实施长江中下游湿地保护网络示范保护区项目示范项目,通过已建立的湿地保护区网络,传播先进的保护区管理及保护项目经验,加强保护区之间的联络与合作,倡导湿地保护区的统一科学的管理,带动长江中下游湿地保护区的管理能力提高。
6、参加长江中下游湿地保护网络示范保护网络互访交流及培训等活动。
7、进行长江中下游水鸟调查,在东、南、西洞庭湖和横岭湖等洞庭湖4个自然保护区开展洞庭湖区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
8、继续支持在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组织洞庭湖国际观鸟节及岳阳论坛,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广泛开展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对湿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让世界了解中国、了解洞庭湖。
9、协助开展洞庭湖湿地公园建设的前期调研及其可研,促进洞庭湖区域的生态旅游业的发展。
10、全力支持中国绿化基金洞庭湖生态保护基金的成立及其运转工作,为该基金的合理运转提供经验。
11、在东洞庭湖及君山区、岳阳县建立洞庭湖环境保护教育中心并开展社区共管,通过广泛的社区和公众参与,教育大众共同关注洞庭湖的湿地保护工作。
12、协助益阳、常德、岳阳市林业局在东、南、西洞庭湖和横岭湖等洞庭湖4个自然保护区开展有机农业示范,把有机生产的理念宣传推广到整个洞庭湖区,帮助出台洞庭湖区的有机农业发展总体规划,从而减轻农业发展对洞庭湖的面源污染,并提高农业产值,改善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
13、开展流域综合管理模式的探索,在洞庭湖、湘江流域开展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公众开展节能减排活动,促进周边污染企业的改造和转产,实现对水质的保护。
14、与有关部门在洞庭湖、湘江流域共同开展洞庭湖及湘江湿地与水质保护与节能减排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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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想于2008/8/8 11:21:48写道:
湖南湿地的同志们发威了,期待有更多的文章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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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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