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湾湿地是
山东半岛最大的海湾河口湿地,被列入中国重要湿地名录。但在近20年的时间里,由于围建养殖池塘、开发港口、建设公路和工厂,使胶州湾湿地减少了近1/3,中度污染和轻度污染海域约占胶州湾总面积的3/5,生物多样性迅速减少,一些珍稀濒危物种面临灭绝。保护胶州湾湿地已成为当务之急。为此,今年上半年,青岛市
政协成立调研组,围绕胶州湾湿地保护与利用进行了重点视察调研,于 7月份形成了政协青岛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胶州湾湿地保护与利用的调研报告》报青岛市
政府。
报告分析了胶州湾湿地面临的湿地面积锐减、水质污染严重、生态功能退化等严峻形势,以及缺乏立法保护、管理体制尚未理顺、对湿地认识不够充分等问题。报告指出,胶州湾湿地的退化,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对气候的调节能力降低,海湾的纳潮量减少,排污自净能力减弱和海洋生物减少,破坏了生态平衡。如果胶州湾生态功能进一步恶化,一旦突破其所承受的能力,整个胶州湾将成为一片“死海”,不仅不能发挥其生态功能,还势必会危及青岛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为此,报告建议:
充分认识胶州湾湿地的重要性。健康的湿地生态系统,是国家或地区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好胶州湾湿地资源,就是保护和优化环胶州湾可持续发展的优良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走生态文明发展之路,保证“环湾保护、拥湾发展”高质量、可持续实施。同时,要提高全社会对胶州湾湿地的保护意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和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保护胶州湾湿地的重大意义,普及湿地保护的科学知识,提高公众对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认识。
抓紧制订胶州湾湿地保护与利用规划。明确湿地保护与利用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坚持生态优先,保护第一,合理利用的原则,做到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相结合,划定核心区限制开发利用湿地的控制红线,停止围海、填海工程,控制滩涂养殖围垦,适度“退池还海”、“退盐(田)还海”、“退耕还草”。
尽快为胶州湾湿地保护立法。在借鉴外省市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出台符合青岛实际的《青岛市湿地保护条例》,使胶州湾湿地保护有法可依。建立胶州湾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是保护湿地的重要措施,在已基本摸清胶州湾湿地资源工作的基础上,应科学划分胶州湾湿地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根据不同的区域和类型,采取不同的保护手段,需要绝对保护的区域应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可以改造、恢复、利用的区域应建设湿地公园。
大力整治胶州湾湿地及相应区域的环境污染。在胶州湾湿地保护与利用工作中,治理流域和相应区域环境污染非常重要。应明确提出流域和海域水质目标,对河流污染情况进行严格监控和管理。严格控制湿地周边农业污染、水产养殖业和畜禽养殖业污染,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