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饮溱湖

媒体:原创  作者:姜堰溱湖湿地公园
专业号:姜堰溱湖湿地公园
2011/3/18 9:13:14
    早春时节,乍暖还寒,有酒朋诗侣电话相召。老友聚会本是人生一乐,又听说今晚要饮新酿的“溱湖”酒,这就倍添了兴致。饮酒一如读书,听得一个好名便容易勾起神往,必欲先睹先品为快,既命名以“溱湖”,想来这酒一定不差,岂可等闲错过,于是冒着料峭寒风,欣然前往。
    谈笑间,窗外暮色渐浓,风声渐紧,一派“晚来天欲雪”的景象,而室内虽无“红泥小火炉”,但华灯烛照空调送暖,自是春意融融。大家围桌坐定,主人依次斟上酒,果然是好酒,刚倾入杯中,便泛起星星酒花,一阵馥郁的香气也随之弥漫开来。初入口,似有“五粮液”的浓香醇厚,又似有“天之蓝”的甘甜绵柔,再细细品尝,又觉得都不很像,其中自有一种独特的味道,独特在何处,一下子还真说不出道不明。
    几番推杯换盏,人已半酣。陶然间,杯酒兴波,杯中的“溱湖”渐渐幻化出心中那个秀色醉人的溱湖,几次畅饮其间的赏心乐事恍如就在眼前。
    曾有机缘陪同远方来客游览溱湖,就餐于湖滨的一间客厅,临湖一面落地轩窗正好构成一幅气韵生动的巨大水墨画屏:万顷烟波空阔浩淼,天光云影间点缀着颉颃高翔的鸥鹭与掠水低飞的野凫,几只载着鸬鹚的小艇悠悠飘移在水面之上,连接于天水之间是一痕率意涂抹的青黛,淡远朦胧而似绵邈无尽。身在此间,把酒临风,这是何等的畅快!座中便有客人情不自禁吟诗弄句起来,然而那情那景又岂是即兴间几句诗文所能描摩尽意的,但有了激情的酝酿,终究要生发于笔端,那次宾主尽欢之后不久,便有友人将回去后写成的文章发了过来,满纸是对溱湖的眷恋。
    还有一次在船上的豪饮也难以淡忘。那是在会船节的溱湖上。纵目湖面,船舶风驰,旗幡云涌,千篙击浪,万桨兴波,宏大壮观的场面撼人心魄。“对此可以酣高楼”,而其时我们恰恰正站在一条供船的楼台之上,趁着豪兴,船上有人拿出两瓶酒,几包卤菜,于是大家不分男女,且将茶杯作酒杯,一起开怀畅饮起来。这情景被从我们船舷边撑过的篙船上的篙手们看到了,他们大喊起来:“嗨!这些人真会快活!”我们也向他们招呼:“上来弄一口!”他们答道:“家去再弄!”我晓得这些水乡汉子回去以后必有一个热闹非凡的酒会,一番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狂欢。
    最有意思的当数那次竹寮之中的小酌。时值仲夏,同行者有学林、荫祖两位。竹寮座落在茫茫湿地深处的草泽之中,这里已远离了主体水域,乘舟而来,一路上是河港纵横、岛屿星罗的别样风光。系缆登岸,踩着格吱格吱作响的竹栈,我们一行走进竹寮。竹寮甚小,仅置一张竹桌,四张竹凳,门前面对着一片菱荷郁郁的开阔水面,身边便是纵情摇曳的芦苇和恣肆横斜的灌木。当门坐下,湖鲜佐酒,意趣无穷。水面上薰风阵阵南来,杯中酒香随风飘散到四周空气中,芦苇们灌木们便成了我们的客人,与主人共享着美味。噢,许是我说反了,在这里,我们应是客人,它们才是主人——不,应该说,我们和它们,和所有的天生万物都是大自然怀中的儿女,有何主客之分!古人早就有“侣鱼虾而友麋鹿”那样的美好情怀,我们又怎能让古人独擅其美。来吧,鱼虾们、麋鹿们,咱们一起干杯!
    其实何需我们举杯相邀,这溱湖本身不就是一窖陈酿的老酒?看一看那春风陌上的浅浅绯红,看一看那夏雨池中的盈盈粉面,看一看那秋霜林里的深深酡颜,“晓来谁染霜林醉”?是泱泱溱湖染醉了这里的一草一木,一鳞一羽,让生命的色彩在这芳香氤氲的天地间挥洒得如此酣畅淋漓,如此激越奔放……
    “来吧,斟上!”不知不觉间,一杯酒已告罄,主人又开始斟上第二杯,看着涌流如泉的瓶口,我忽想起了李贺的那句诗:“一泓海水杯中泻”,这泛着银光玉色的酒液仿佛就是溱湖之水泻入杯中。刹那间,我品咂出了刚才还说不出道不明的那一种特殊的味道,这是溱湖的味道,这是家乡的味道啊,这之中的每一滴都酿进了浓浓的乡情,每一滴又都渗溢着悠悠的诗意,以之饷客,或以馈友,自会生出几许雅趣、几许情调,它会给人们讲述多少美丽的故事,它会给人们留下多少隽永的回味呢!今宵酒醒之后,我必将这一番感受记录下来,诉之于我的朋友们,这倒不一定要再来一次聚会,因为我们还有一个共同的精神家园——姜堰市作家协会、散文学会编印的期刊,名曰《溱湖》。
阅读 267
推荐
网友评论

发表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更多精彩在首页,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