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中的黑龙江湿地保护工作(四)

媒体:原创  作者:黑龙江省林业厅
专业号:黑龙江湿地
2008/7/24 14:00:53

        

(摄影:康铁东)

全面保护,突出重点,优先开展重要区域湿地保护。我省依据《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和《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规划》的要求,结合我省湿地资源分布特点,抢救性建立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在乌苏里江、嫩江、松花江等重要江河源头和沿岸湿地集中分布区划建自然保护区。在中俄界江乌苏里江沿岸,建立了兴凯湖、三江、珍宝岛、大佳河等8处国家级和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62万公顷,基本覆盖了乌苏里江沿岸湿地;在嫩江、松花江沿岸,建立了多布库尔、南瓮河、肇东沿江、汤原黑鱼泡、绥滨两江等10处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70万公顷;在松嫩平原乌裕尔河流域,以扎龙自然保护区为中心,沿乌裕尔河建立了北安湿地、依安乌双、富裕乌裕尔河湿地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33万公顷。在三江平原腹地七星河、挠力河流域建立了七星河、挠力河、三环泡和东升4处湿地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5万公顷。三江平原湿地目前已经完成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任务,集中连片重要湿地全部划入保护区范围内,共建立国家级和省级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24处,总面积达112多万公顷。通过自然保护区建设,使我省主要江河沿岸和源头湿地得到了有效保护。我省已建的三江、兴凯湖等11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都进行了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和二期建设工程,保护区办公、管护、科研基础设施逐步得到完善,管护能力不断得到加强。

 

(摄影:康铁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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