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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出台三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考核办法

媒体:原创  作者:黎明
专业号:黎明
2012/9/12 18:43:33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全省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森林进城围城工程(以下简称“三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如期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景观林带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的意见》(粤府〔2011〕101号)和《广东省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和森林进城围城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厅生态景观林带等三大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考核办法。
  办法规定,考核对象为有建设任务的地级以上市政府和县(市、区)政府;考核内容为有建设任务的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贯彻落实粤府〔2011〕101号文,以及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与各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提出的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年度和总体工作任务。考核方式为从2012年起,对各地级以上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完成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情况进行考核,采用年度考核和总验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度考核结果由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按本办法要求上报省政府审定后予以通报。对全省考核全额或超额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前5名的地级以上市和前20名的县(市、区)给予全省通报表扬;对年度生态景观林带和森林碳汇工程建设任务完成率达不到70%以上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给予“提醒注意”;对年度生态景观林带和森林碳汇工程建设任务完成率达不到60%以上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出示“黄牌”警告;对年度生态景观林带和森林碳汇工程建设任务完成率达不到50%以上(不含50%)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出示“红牌”警告。工程总验收考核结束后,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及时将总验收考核结果上报省政府审定并予以全省通报。(广东林业 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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