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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市海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加大自然保护区政策法规宣传

媒体:原创  作者:拉市海保护区管护局
专业号:拉市海保护区管护局
2023/9/20 17:09:43

    为了从宣传层面缓解自然保护区保护与发展的矛盾,拉市海自然保护区借助拉市镇2023年产业与农村政策法规宣传培训会之机,向广大村社干部、经营主体、广大农户加大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图片

培训会上,工作人员介绍了成立拉市海自然保护区的背景原因、保护区成立25年来开展的工作及保护成效、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政策,同时,结合拉市海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村民开展生态旅游的实际,从保护区功能分区、禁止事项、允许事项、行政许可办理等方面为大家讲解了《中华人民自然保护区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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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保护区核心区内禁止开展旅游活动和修建建筑物、构筑物。依照《拉市海高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方案》在保护区实验区内允许依法开展与保护方向一致的生态旅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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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吁大家践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在保护好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开展生态旅游,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使自然保护区优质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更好地服务于拉市镇乡村振兴工作,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资源永续利用。同时,工作人员还针对一些常见的违规行为进行了案例分析,提醒大家要遵守相关规定,不要触碰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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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培训得到了广大居民的积极响应和支持,吸引了全镇6个村委的旅游经营主体、农业种植经营主体、各村“两委”、村组长、党小组长、妇女委员、土地协管员、湿地管护员和放牧群体等约200人参加此次培训。此次培训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宣传册200份,宣传品4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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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多样的政策法规宣传极大增强了拉市镇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使他们更加深入地了解政策法规、更加自觉地遵守相关规定,也为拉市镇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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