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项重大工程浮出水面,鼓励引入社会资本
6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作为党的十九大以来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的首个国家层面的综合性规划,《规划》明确了到2035年全国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具体部署了九项重大工程、47项具体任务。
《规划》将重大工程重点布局在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长江重点生态区(含川滇生态屏障)、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海岸带等“三区四带”,根据各区域的自然生态状况、主要生态问题,研究提出了主攻方向。
《规划》提出九项重大工程,包括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等七大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以及自然保护地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等两项单项工程,并在专栏中列出了47项具体任务。同时,细化了国土空间用途管制、重大工程投入机制、发挥生态资源多重效益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为鼓励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规划》提出了五条措施:一是要按照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通过赋予一定期限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这种产权安排,制定激励政策,鼓励社会投资主体从事生态保护修复;二是要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盘活各类自然生态资源;三是要争取将生态保护和修复纳入金融系统重点支持的领域;四是要结合有关重大工程的实施,积极推动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生态养老、生物能源等各种特色产业的发展;五是要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湖等休养生息的制度,要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司长吴晓回应《经济参考报》记者提问时指出,新发布的《规划》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的重要改革举措,是“改革举措”,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工程规划。
他表示,《规划》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基本理念。坚持量质并重、以质为先的基本导向。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出的基本原则。坚持创新引领、制度先行的基本动力。其中,在投入机制创新方面,创新多元投入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建设,提出了一些比较有针对性和管用的政策举措,来促进建立完善可持续的重大工程长效建管机制,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司长周远波表示,目前,生态保护修复领域在政府投入的同时,一定要通过释放政策红利,为社会资本、社会力量投入生态保护增加动力、激发活力、挖掘潜力,逐步打通绿水青山转为金山银山的通道。(记者 孙韶华 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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