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湿地文明发展

媒体:原创  作者:老黑
专业号:老黑
2009/8/14 9:58:35
        社会发展的目标是逐步满足人们日益提高的精神和物质需求,达到健康、和谐、文明的生存目的。如果说人的生命需求是一座大楼的话,环境就是大楼的根基。生态环境的变化趋向决定着人们的生存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权力。关注湿地资源保护,促进生态良性循环,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体现。
       湿地是地球重要的生态系统,在生态循环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其功能被人们形象地称为“地球之肾”,支撑着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为遏制人类生存发展对生态循环和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实现健康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被列入了国家宏观目标的议事日程,做好这项工作是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各级政府执政效果的重要体现。
        湿地自然保护区及其生成功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概念,是在人口增加、污染加剧、生态资源减少、生态循环失衡、生存环境恶化、人类健康生存和社会经济发展受到威胁时,在人们对自然生态规律总结认识的基础上形成的。这种功能所产生的永续不断的生态资源,是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命存在的基础,也是地球上有生命以来,所有生命无偿享用的——多种生物(地球上所有的生物)生命活动需求与排泄物的组合体——生态环境。物种参与度越高,组合成份越科学,越适宜生命健康存在繁延。生态环境中的所有物种在竟争、依赖、拟制中实现平衡共存,形成了一条非常严密科学的生态链,维持着生命存在的生态环境。这种生态环境是由所有物种和物种群体定量生命活动的付出所决定的,一旦发生变化就会出现逆转。目前,生态环境中没有任何一个物种可以左右人类群体的消涨,只有人类的生存需求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危及自己的生存发展时,才考虑到了如何尊重自然、约束自己。如何以自己的行为保障生物多样性为生态环境的付出,促使生态正常修复,实现良性生态循环,是人类走向光明未来的关键。
        由于人们生存的本能、眼前和长远关系及有史以来无偿享用生态效益的理念,加之生态效益非区域独享和我们国家的现行管理体制在社会性实践中的影响,自然生态及物种保护对人类生存的影响虽然在人们心中有了一定的认识,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被束之高阁,所以即使建立了湿地自然保护区,在管理方面也有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作依据,但在人们日益提高的物质需求面前,在经济发展压倒一切的主导思想驱使下,自然保护区的处境实际上是四面楚歌,与其它行业相比处在极端弱势的地位。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目的是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开展湿地生态研究,实施生态文明教育,提高全社会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为科学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实际上也就是给湿地生物一个独立自由生存发展的空间,不让人们以任何理由去侵占这个区域,使其发挥正常的湿地生态功能,为我们健康生存和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然而现实情况并非如此,具体表现在:1、政府财政投入不足,保护工作难以开展。湿地自然保护区是纯公益性单位,所有经费应全部有政府财政供给,可是很多地方政府拨给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经费只免强够员工吃饭,很难开展管理工作。有的地方政府给湿地自然保护区实行差额供给,只给员工工资的一半,甚至更少,有的干脆就给湿地自然保护区定个自收自支的经费编制,政府财政彻底不管。在这种经费体制面前,湿地自然保护很难如愿以偿,在此工作的职工也很难坚持原则,要么和社会上的唯利是图的人合起伙来以出卖湿地资源谋生,要么无心长留,整日想方设法尽快离开这无法生活的湿地保护岗位,造成湿地保护处于瘫痪和半瘫痪状态,无法进行正常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2、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产权模糊,湿地管理处于尴尬无奈的境地。个别湿地自然保护区报批时产权没落实,机构批建后难以开展工作,曾经有人形象地比喻:水流走了,鸟在天上飞,地是别人的,不知你们能管什么。这种现象下湿地自然保护区实际上也就只能起到湿地保护的宣传作用,一点管理作用都起不到。有的湿地自然保护区为建设湿地保护和宣传救护设施,需要向地权和经营权所属的单位和个人说很多好话,甚至还得支付一部分资金才能实施,这就使经费本来就捉襟见肘的保护管理工作更加雪上加霜。3、经济利益迫使湿地生态保护屈居次要位置。说见钱眼开不雅观,实际上现在社会发展都是围绕经济效益这个中轴进行的。政府、企业、个人无一例外,甚至多数湿地自然保护区也参与其中,因为有没有经济实力就是单位社会地位的相征,只要有利可图,决不轻言放过。在生态环境日益有碍生存健康、生态资源日益珍贵的今天,湿地自然保护区的自然景观和生态疗养效果自然而然成了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也成了开发者掘取巨额利润所垂羡的稀有资源。地方政府和所属的自然保护区与开发商则是能合作就合作,能收益就收益,建旅游设施,建疗养度假区,一切以人为本,不会也不可能考虑生态承受能力(做给人看的形式还是有的,但决不影响目标实施),使所为的自然保护区成了人们的疗养区。总之是,只要能产生收益的资源,不管是地上的还是地下的,不动的还是活动的,统吃。4、法律无情人有情。从全国湿地管理现状看(曾有报导,我国十年内湿地面积减少了五万平方公里),可以说明这个道理,湿地自然保护区内的项目报批、环评的结果都是围绕着政府的社会发展方针去落实的。湿地自然保护区不是世外桃园,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工作者不但要靠比公务员低的多的工资生活,还要听从政府公务的指令行事,怎样保护湿地生态,使其正常发挥珍贵的生态效益,实现可持续利用,如何科学发展,党委政府的决策是全社会及湿地自然保护区的行动纲领。
        这样的发展理念和管理效果,不利于生态保护,达不到增加生态资源量及污染增多情况下的生态修复目的,不利于长远的社会经济发展,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对人财物的一种浪费,必须修正这种错误的认识,完善政府对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措施,端正发展方向,使湿地自然保护区真正成为自然物种生息繁延的乐园。
        湿地生态有利于人类健康生存和社会经济发展,湿地资源现状对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应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现状和发展前景关系着“地球之肾”的未来,理顺体制,做好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工作,遏制湿地资源萎缩局势,促进湿地功能正常发挥,才能实现我们发展的真正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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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说两句
游客于2011/3/28 16:15:05写道:
西溪模式是否可以认为成功,现在下结论恐怕为时过早,相反却已给许多地方打着保护湿地的旗号,进行资源掠夺,找到了冠冕堂皇的借口.
说的对!!!!!!
laoxiong于2009/8/20 9:22:31写道:
[原文]中国有句古话:“两利相交取其重、两害相交取其轻”。任何十全十美、方方面面都照顾到的事情,慢慢等着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再实现吧。
经济发展不一定以牺牲生态为前提,生态保护也不可能全部不考虑经济利益。最重要的,是要找到一个度,找到一个平衡点,找到一个保护和利用双赢的平衡点。这就像走平衡木,走得好,就能成功,走不好,取不到名词不说,还有被伤害的可能。
如果按照某些人的想法,最好啥都别动,地方照样贫困,生态“顺其自然”,这,不是科学发展观的理念。
是这样的。各地多数业内人士都没底,因为缺乏基本生态学和生物学的知识。
就像武汉的东湖,目前的治理蓝藻方法是高科技?是生态的?没能力治理就让贤,卫星都上月球了没有什么“世界难题”。875488865@qq.com
刘想于2009/8/18 14:47:04写道:
中国有句古话:“两利相交取其重、两害相交取其轻”。任何十全十美、方方面面都照顾到的事情,慢慢等着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再实现吧。
经济发展不一定以牺牲生态为前提,生态保护也不可能全部不考虑经济利益。最重要的,是要找到一个度,找到一个平衡点,找到一个保护和利用双赢的平衡点。这就像走平衡木,走得好,就能成功,走不好,取不到名词不说,还有被伤害的可能。
如果按照某些人的想法,最好啥都别动,地方照样贫困,生态“顺其自然”,这,不是科学发展观的理念。
游客于2009/8/17 18:48:02写道:
[原文]目前湿地生态系统破坏严重的地区也是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和贫困问题是紧密得连在一起的,只解决其中一个问题是不现实的,国家实现生态补偿是力不从心。60年来我国农业技术是比较落后的,也是生态被破坏的原因。
武汉的湖泊、巢湖是过度养殖;洱海、滇池和扎龙湿地是保守性保护。管理方法不一样,结果是相同的。
市场化也不是统一“模式”,应因地制宜的。一般来说,50%作为生态农业和养殖,2年就能见效;2年后无效果的再减半。其他区域可建保护区或公园。QQ:875488865(8月份有效)
应当说湿地生态系统破坏严重的地区是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而多数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却位于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只不过这些地区正面临着如同经济发达地区一样的,因发展区域经济可能导致湿地生态系统破坏的危境.
laoxiong于2009/8/17 14:04:29写道:
[原文]老雄兄弟,你好。谢谢,这只是我的看法。我的意思不是想让农民或任何行业的每一个人饿肚子,但湿地保护 市场化恐怕是一个问题,因为就现在人们的认识,还不可能长期无回报的去保护湿地。湿地保护必须是一个国家或数个国家为单位共同出资保护才行。
目前湿地生态系统破坏严重的地区也是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和贫困问题是紧密得连在一起的,只解决其中一个问题是不现实的,国家实现生态补偿是力不从心。60年来我国农业技术是比较落后的,也是生态被破坏的原因。
武汉的湖泊、巢湖是过度养殖;洱海、滇池和扎龙湿地是保守性保护。管理方法不一样,结果是相同的。
市场化也不是统一“模式”,应因地制宜的。一般来说,50%作为生态农业和养殖,2年就能见效;2年后无效果的再减半。其他区域可建保护区或公园。QQ:875488865(8月份有效)
laoxiong于2009/8/17 13:38:15写道:
[原文]不是缺乏实例佐证,而是大有例证.仅从各湿地公园把建设重心放在景观开发上,并从中获取部门的利益来讲,就可以说明湿地公园的方向已经偏离国务院通知精神了.
赞同。“生态”的必定是旅游胜地,反之则不然。
国内的湿地公园都是模仿香港湿地公园。多年来又不见成效,就像25年前教育制度仿效香港的双语制度,目前英语教育已经成为中国发展的负担。
游客于2009/8/17 8:24:57写道:
[原文]不敢苟同。全国掀起了湿地公园建设的热潮不假,但是要说是“打着湿地的旗号,进行资源掠夺”,据我所知,是缺乏实例佐证的。
这几年我一直在深深的思索,如果西溪不在杭州,如果西溪在杭州更偏远的位置,她能有今天的局面吗?反复思索了无所次,我得出了一个结论:任何事物的成功,都是有着其不可复制的因素,西溪也概莫能外,所以,“西溪模式”,只能借鉴,不可复制。
要借鉴的内容很多,最主要的,就是政府主导下的保护。如果您来过西溪,知晓西溪的历史,你会看出,没有政府的强势保护,不出10年,西溪也会和周边的乡镇街道一样,变成一个钢筋水泥的森林。历史上西溪这样的地形地貌,是有60平方公里的,其他50平方公里,说白了,都是城市化推进过程中给吞噬了。
要借鉴的第二点,就是政府主导下的市场化管理。事实证明,西溪已经成功了。未来,当然是未知数,但是通过立法、通过加入国际重要湿地,西溪还是能保持这种成功的态势的。
不是缺乏实例佐证,而是大有例证.仅从各湿地公园把建设重心放在景观开发上,并从中获取部门的利益来讲,就可以说明湿地公园的方向已经偏离国务院通知精神了.
刘想于2009/8/16 12:24:31写道:
[原文]老黑所言点到了湿地保护的问题实质,自然生态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在我国目前尚不发达且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经济状态下,是很难调和的一对矛盾.如何处理好这个矛盾,确实是个难解的问题.市场化管理可能是个尚在实践但并无定论或不能就确认成功的探索路子,中国目前严重的环境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不规范的市场化所导致的.在市场化秩序尚不完善的前提下,采用市场化模式去进行湿地保护管理,恐怕不能不说是个风险很大的事情.西溪模式是否可以认为成功,现在下结论恐怕为时过早,相反却已给许多地方打着保护湿地的旗号,进行资源掠夺,找到了冠冕堂皇的借口.
不敢苟同。全国掀起了湿地公园建设的热潮不假,但是要说是“打着湿地的旗号,进行资源掠夺”,据我所知,是缺乏实例佐证的。
这几年我一直在深深的思索,如果西溪不在杭州,如果西溪在杭州更偏远的位置,她能有今天的局面吗?反复思索了无所次,我得出了一个结论:任何事物的成功,都是有着其不可复制的因素,西溪也概莫能外,所以,“西溪模式”,只能借鉴,不可复制。
要借鉴的内容很多,最主要的,就是政府主导下的保护。如果您来过西溪,知晓西溪的历史,你会看出,没有政府的强势保护,不出10年,西溪也会和周边的乡镇街道一样,变成一个钢筋水泥的森林。历史上西溪这样的地形地貌,是有60平方公里的,其他50平方公里,说白了,都是城市化推进过程中给吞噬了。
要借鉴的第二点,就是政府主导下的市场化管理。事实证明,西溪已经成功了。未来,当然是未知数,但是通过立法、通过加入国际重要湿地,西溪还是能保持这种成功的态势的。
游客于2009/8/15 21:53:56写道:
老黑所言点到了湿地保护的问题实质,自然生态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在我国目前尚不发达且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经济状态下,是很难调和的一对矛盾.如何处理好这个矛盾,确实是个难解的问题.市场化管理可能是个尚在实践但并无定论或不能就确认成功的探索路子,中国目前严重的环境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不规范的市场化所导致的.在市场化秩序尚不完善的前提下,采用市场化模式去进行湿地保护管理,恐怕不能不说是个风险很大的事情.西溪模式是否可以认为成功,现在下结论恐怕为时过早,相反却已给许多地方打着保护湿地的旗号,进行资源掠夺,找到了冠冕堂皇的借口.
刘想于2009/8/15 9:24:05写道:
老黑,老熊?老雄?老兄?
你们俩都对生态建设情有独钟,向你们学习。生态建设的市场化模式,建议向西溪湿地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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