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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对申报建立新疆吉木乃高山冰缘区 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公示的通告

媒体:原创  作者:湿地办
专业号:湿地办
2014/1/2 20:34:10

拟申请建立的新疆吉木乃高山冰缘区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已通过了专家实地考察论证和初步审查。按照《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征求公众对国家湿地公园设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现对拟建的新疆吉木乃高山冰缘区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在吉木乃县地方公告上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和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国家林业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对来信来电来访者的姓名和单位严格保密。
一、公示日期:2013年12月26日—12月30日(5天)
二、国家林业局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话:(010)84238301、(010)84239119 
传真:(010)84239013
电子邮件:wetlandpark@sina.cn
通讯地址:北京市和平里东街18号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信封请注明国家湿地公园公示)
邮政编码:100714 
三、进行公示的拟建新疆吉木乃高山冰缘区国家湿地公园(试点)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乃县,总面积4965公顷,功能区划图见附件。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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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于2014/6/12 15:15:23写道:
留个脚印,日安,傻木们?★,:*:?\( ̄▽ ̄)/?:*?°★*
游客于2014/4/23 16:08:01写道:
我是火星籍的。前来地球参观
游客于2014/4/23 14:32:29写道:
龙剑飞的如来神掌最后一式改为万佛朝顶 
游客于2014/4/18 18:16:55写道:
我飘来又飘去~!!^_^
游客于2014/4/15 16:08:20写道:
留个记号慢慢的看 
游客于2014/3/12 18:55:34写道:
我飘来又飘去~!!^_^
游客于2014/3/12 11:36:06写道:
哦,这样子啊,我们都很淡定
游客于2014/3/3 11:17:15写道:
留点痕迹下。然后继续潜水去~
游客于2014/1/29 17:55:57写道:
我飘来又飘去~!!^_^
游客于2014/1/3 9:20:43写道:
这是什么情况,我来围观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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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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