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起一滩鸥鹭

媒体:中国环境报  作者:中国环境报报道组
专业号:楚鹭伊人
2009/5/8 17:34:26

                                   三地联合破难题 重绘漳河美景

        全国八大人工湖之一的漳河水库鱼丰水美,104平方公里水面水质大部分符合国家Ⅰ类水质标准。这一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湖北省政府及荆门、宜昌、襄樊3个地市政府建立的部门与区域联动机制,有效解决了条块分割、跨区域管理、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等难题。
  漳河水库环保大战如火如荼
  记者近日从荆门市内驱车前往漳河水库,沿途惊叹于水库的浩瀚壮观,水天一色。车在岸边行,船在水上游,时常还会惊起一群野鸭或者一行白鹭……
  51年前,10万余荆楚儿女肩挑背扛,耗时8年筑就了亚洲最大人工土石坝,将漳河之水引流,形成了流域跨越荆门、宜昌、襄樊3地市,总库容20.35亿立方米,流域面积2212平方公里的漳河水库。水库建成后成为周边县市区百万居民的饮用水水源,同时也滋润了江汉平原1/4的土地。然而,上世纪末,由于筑坝拦汊、投肥养鱼、污水直排等因素,使水库局部水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拯救漳河水库,保护母亲河!”时任湖北省政协委员的赵玉坤疾呼,“如果现在不加以有效保护和监管,也许几年后,水库的生态就会遭受破坏,甚至威胁江汉平原的饮用水和灌溉问题。”
  1998年,针对漳河水库的“环保大战”在荆门市吹响号角。如今,这场未完的“环保大战”仍然如火如荼。
  全国首创水库环保监察机构
  为了推动漳河水库库区的环境建设,1998年,经湖北省环保局同意,荆门市成立了“漳河水库环境监察支队”,专门负责漳河水库及其周边两公里范围内的环境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在一个地级市的环保局,并存两个监察机构,这是湖北省的首创,也是到目前为止全国唯一一个专门为保护一条水系而设立的环境监察机构。
  2000年,荆门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市环保局等20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漳河水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年制定水源保护工作目标,协调研究解决漳河水源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同年10月,荆门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漳河水源保护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漳河水库环境监察支队的性质、职责及编制。
  几年来,漳河水库周边建成了20多座埋地式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清理整顿了船舶和煤矸石的污染;依法关闭拆除了多家企业、餐馆和多个养殖网箱;制止了部分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和企业技改项目……
  与此同时,荆门市环保局局长宋本文强调,保护漳河必须始终坚持不增加排污口,不增加污染源,提高现行排放标准等原则。按照这一原则,荆门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有力措施。
  经过几年整治,漳河水库局部污染得到消除。荆门市环境监测站提供的监测数据表明:漳河水库两个常规监测点和1个自动监测点所测指标全部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Ⅱ类水质标准,符合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要求。
  划定“环保红线”,实施禁投补偿
  2000年,在摸清水质状况和污染家底后,荆门市政府根据荆门市环保局的提议,对漳河设立了3道“环保红线”,这在湖北省是首例。
  漳河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漳河水库水域、总干渠水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周围1公里范围内的陆域为一级保护区;水库周边两公里范围内的其他陆域为二级保护区;流域内两公里范围之外的其他陆域为准保护区。
  “环保红线”将各种有可能对漳河母体带来污染或破坏的因素拒之门外——凡在两公里线内进行土地、森林、矿产、水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项目,必须严格环保第一审批,实行一票否决;农业部门要在线内推广生态农业,避免农药、化肥对水源的污染;林业部门要在线内进行生态造林等,禁止乱砍滥伐……
  同时,“环保红线”还进一步明确了水库周边企事业单位、市直相关部门、水源周边各级人民政府保护水源的职责和行为规范。
  为了禁止在漳河水源周边筑坝拦汊、投肥养殖,荆门市实施了禁投补偿措施,与养殖户签订了水质保护目标责任书,每年拿出20万元,对实行生态养殖、达到水质保护目标的养殖户给予补偿。
  2006年,荆门市环保局聘请水库周边的34位村主任为漳河水源环境保护义务监督员,组建了水库周边乡村环境管理网络,制定了《漳河水源环境管理乡村网络联席会议制度》,并实行有奖举报,形成了人人保护漳河的良好局面。
  荆襄宜三地联管“生命之水”
  为了彻底改善漳河水库水质、维护库区生态安全,2001年,荆门市政府设想联合宜昌、襄樊共同保护漳河,并两次上报湖北省政府。
  在保护漳河水库水环境的过程中,湖北省环保局也认识到,在涉及三地环保执法中,协调难度很大,“如果把三地联合起来,也许会有大的改观。”
  2006年9月15日,湖北省环保部门召集荆门、襄樊、宜昌3个地市的有关负责人齐聚荆门,首次召开漳河水库环保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了《漳河水库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要求从当年起,荆门市作为会议召集人,每年召开一次漳河环保联席会议,荆门市每季度要向襄樊、宜昌等地通报漳河治污情况,襄樊、宜昌两市每半年要向荆门市通报辖区治污情况;相互监督检查3地治污的情况,形成良性互动。
  2008年初,漳河水库环境监管协调小组正式成立,这是湖北省加强漳河水源保护的又一有力举措。这一机构由湖北省环境监察总队主要领导牵头负责,荆门、襄樊、宜昌3个地市环保局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漳河流域内各县、市、区环保局为成员单位。职责包括协调开展漳河水库环境监管工作,加强信息互通,组织联合、交叉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漳河一处遭到污染,整个水库就会受损。因此,周边市县统一行动、联手保护势在必行。”湖北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漳河水库3地联手保护的体制机制已经形成,这一机制可以使各方合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它是在探索环境执法过程中形成的一种新形式,也是加快推进环保工作历史性转变的一个重要保障。
  下一步,湖北省环保局还将建立区域环境保护协作、区域联合治污、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处理、跨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等一系列机制,以创新精神开展“千湖之省”水污染治理和水环境保护工作。
  (中国环境报记者李飞 方芳 参与采访) 全国八大人工湖之一的漳河水库鱼丰水美,104平方公里水面水质大部分符合国家Ⅰ类水质标准。这一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湖北省政府及荆门、宜昌、襄樊3个地市政府建立的部门与区域联动机制,有效解决了条块分割、跨区域管理、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等难题。
  漳河水库环保大战如火如荼
  记者近日从荆门市内驱车前往漳河水库,沿途惊叹于水库的浩瀚壮观,水天一色。车在岸边行,船在水上游,时常还会惊起一群野鸭或者一行白鹭……
  51年前,10万余荆楚儿女肩挑背扛,耗时8年筑就了亚洲最大人工土石坝,将漳河之水引流,形成了流域跨越荆门、宜昌、襄樊3地市,总库容20.35亿立方米,流域面积2212平方公里的漳河水库。水库建成后成为周边县市区百万居民的饮用水水源,同时也滋润了江汉平原1/4的土地。然而,上世纪末,由于筑坝拦汊、投肥养鱼、污水直排等因素,使水库局部水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拯救漳河水库,保护母亲河!”时任湖北省政协委员的赵玉坤疾呼,“如果现在不加以有效保护和监管,也许几年后,水库的生态就会遭受破坏,甚至威胁江汉平原的饮用水和灌溉问题。”
  1998年,针对漳河水库的“环保大战”在荆门市吹响号角。如今,这场未完的“环保大战”仍然如火如荼。
  全国首创水库环保监察机构
  为了推动漳河水库库区的环境建设,1998年,经湖北省环保局同意,荆门市成立了“漳河水库环境监察支队”,专门负责漳河水库及其周边两公里范围内的环境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在一个地级市的环保局,并存两个监察机构,这是湖北省的首创,也是到目前为止全国唯一一个专门为保护一条水系而设立的环境监察机构。
  2000年,荆门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市环保局等20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漳河水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年制定水源保护工作目标,协调研究解决漳河水源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同年10月,荆门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漳河水源保护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漳河水库环境监察支队的性质、职责及编制。
  几年来,漳河水库周边建成了20多座埋地式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清理整顿了船舶和煤矸石的污染;依法关闭拆除了多家企业、餐馆和多个养殖网箱;制止了部分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和企业技改项目……
  与此同时,荆门市环保局局长宋本文强调,保护漳河必须始终坚持不增加排污口,不增加污染源,提高现行排放标准等原则。按照这一原则,荆门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有力措施。
  经过几年整治,漳河水库局部污染得到消除。荆门市环境监测站提供的监测数据表明:漳河水库两个常规监测点和1个自动监测点所测指标全部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Ⅱ类水质标准,符合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要求。
  划定“环保红线”,实施禁投补偿
  2000年,在摸清水质状况和污染家底后,荆门市政府根据荆门市环保局的提议,对漳河设立了3道“环保红线”,这在湖北省是首例。
  漳河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漳河水库水域、总干渠水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周围1公里范围内的陆域为一级保护区;水库周边两公里范围内的其他陆域为二级保护区;流域内两公里范围之外的其他陆域为准保护区。
  “环保红线”将各种有可能对漳河母体带来污染或破坏的因素拒之门外——凡在两公里线内进行土地、森林、矿产、水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项目,必须严格环保第一审批,实行一票否决;农业部门要在线内推广生态农业,避免农药、化肥对水源的污染;林业部门要在线内进行生态造林等,禁止乱砍滥伐……
  同时,“环保红线”还进一步明确了水库周边企事业单位、市直相关部门、水源周边各级人民政府保护水源的职责和行为规范。
  为了禁止在漳河水源周边筑坝拦汊、投肥养殖,荆门市实施了禁投补偿措施,与养殖户签订了水质保护目标责任书,每年拿出20万元,对实行生态养殖、达到水质保护目标的养殖户给予补偿。
  2006年,荆门市环保局聘请水库周边的34位村主任为漳河水源环境保护义务监督员,组建了水库周边乡村环境管理网络,制定了《漳河水源环境管理乡村网络联席会议制度》,并实行有奖举报,形成了人人保护漳河的良好局面。
  荆襄宜三地联管“生命之水”
  为了彻底改善漳河水库水质、维护库区生态安全,2001年,荆门市政府设想联合宜昌、襄樊共同保护漳河,并两次上报湖北省政府。
  在保护漳河水库水环境的过程中,湖北省环保局也认识到,在涉及三地环保执法中,协调难度很大,“如果把三地联合起来,也许会有大的改观。”
  2006年9月15日,湖北省环保部门召集荆门、襄樊、宜昌3个地市的有关负责人齐聚荆门,首次召开漳河水库环保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了《漳河水库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要求从当年起,荆门市作为会议召集人,每年召开一次漳河环保联席会议,荆门市每季度要向襄樊、宜昌等地通报漳河治污情况,襄樊、宜昌两市每半年要向荆门市通报辖区治污情况;相互监督检查3地治污的情况,形成良性互动。
  2008年初,漳河水库环境监管协调小组正式成立,这是湖北省加强漳河水源保护的又一有力举措。这一机构由湖北省环境监察总队主要领导牵头负责,荆门、襄樊、宜昌3个地市环保局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漳河流域内各县、市、区环保局为成员单位。职责包括协调开展漳河水库环境监管工作,加强信息互通,组织联合、交叉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漳河一处遭到污染,整个水库就会受损。因此,周边市县统一行动、联手保护势在必行。”湖北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漳河水库3地联手保护的体制机制已经形成,这一机制可以使各方合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它是在探索环境执法过程中形成的一种新形式,也是加快推进环保工作历史性转变的一个重要保障。
  下一步,湖北省环保局还将建立区域环境保护协作、区域联合治污、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处理、跨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等一系列机制,以创新精神开展“千湖之省”水污染治理和水环境保护工作。
  (中国环境报记者李飞 方芳 参与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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