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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洞庭湖那些鸟事儿

媒体:西洞庭湖湿地  作者:彭平波
专业号:西洞庭湖湿地
2017/2/23 9:08:20

西洞庭湖是东亚越冬候鸟迁徙路线上越冬候鸟重要停歇、栖息、觅食、越冬场所,地处洞庭湖西滨,承接沅、澧二水,吞吐长江洪流,并纳汉寿县8河入湖,是我国49块国际重要湿地之一。

曾几何时,西洞庭湖内杨树种植遍地开花,围栏、围网比比皆是,湿地逐渐向森林演替,污染日益加剧、洄游鱼儿入牢笼、越冬候鸟绕道飞,哀鸿遍野,也不知有多少珍稀的鸟儿在此惨遭毒杀,生活在西洞庭湖的205种鸟儿、111种鱼儿时刻面临着人类活动的严重威胁,也不知有多少野生动植物生灵每天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

痛定思痛,湖南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决定从“依法治区”入手,加大对保护区内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为越冬候鸟、洄游鱼儿保驾护航,为西洞庭湖内野生万物生灵营造一片蔚蓝天空。

近6年来,湖南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法治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不仅构建了科学合理的“依法治区”的法治管理体系,还打造了司法执法和行政执法“二轮”驱动的西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法治管理模式。

由于保护区的鼓与呼,2009、2010年汉寿县人民政府连续2年出台了《关于河湖洲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关于加强西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管理的通告》。2011年,汉寿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正式通过了《湖南汉寿西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实现了“依法治区”的重大突破。由于保护区的鼓与呼,2015年7月,湖南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将“林业、环保、国土资源、旅游、交通运输、海事、水利、畜牧水产”等8个部门的行政处罚权赋予保护区,在区域范围内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2016年8月,《湖南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对集中处罚暂行办法》通过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审核挂网,成为西洞庭湖湿地保护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同时还出台了《汉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湖南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相关管理部门之间衔接的规定》,规范了保护区与相关管理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

由于保护区的鼓与呼,2010年,保护区提请汉寿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河湖洲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2013年,保护区提请汉寿县人民政府成立了“汉寿县水政监察大队保护区中队”,2014年5月,在“不增设机构、不增加编制”的大背景下,保护区提请汉寿县人民政府、县公安局批准成立了全国第一个拥有综合公安(司法)执法权的“湖南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派出所”,2016年,在保护区管理局的强力推进下,汉寿县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成立了保护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确定为正科级机构,定编制12人,逐步实现了科学合理的司法执法和行政执法“二轮”驱动的“依法治区”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法治管理模式。

6年来,保护区“依法治区”硕果累累。在2011~2014年连续4年的湖洲专项整治工作中,共拆除非法围栏、围网30余万米,清除湖中竹、木桩30余万根,2015年,清除湖洲上杨树林3万多亩,累计恢复退化湿地8万余亩。仅2015~2016年,保护区派出所和行政执法大队抓捕非法电击鱼船54艘,行政处罚26人,行政拘留28人;立案查处非法采矿(砂)罪2起,刑事拘留16人;查处非法出售运输野生动物保护动物罪1起,监视居住1人;破获毒鸟案1起,刑事拘留8人,其中2 人判刑;抓获非法捕捞水产品嫌疑人20人,采取强制措施32人,移送法院审判14人,判决9人。通过“依法治区”,使保护区内各类非法破坏湿地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了有力的打击,在我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方面树立了良好的“法治”形象。

6年来,湖南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率先抗起了我省“依法治区”的大旗,在全国同行业中树起了“依法治区”的标杆。先后有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山东省东营市编办、山东省东营市法制办、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湖南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岳阳市法制办、岳阳市编办等省内外60多家兄弟单位前来保护区进行“依法治区”考察和交流,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为保护西洞庭湖越冬候鸟及野生动植物万物生灵,2014年4月1日,保护区举办了湖南省第33届“爱鸟周”活动启动仪式,拉开了当年全省“爱鸟、护鸟”系列宣传活动的序幕;2015年1月,保护区将汉寿县岩汪湖镇中学列为“湿地教育示范学校”;2015年7月,保护区在西洞庭湖的渔民中组建了“湖南西洞庭湖湿地保护协会”,设8个分会,吸纳渔民会员380余人参与到西洞庭湖候鸟保护队伍中来;2015年,保护区精心组织创作了局歌——《我们是湿地保护人》;2015年1月,保护区与湖南省环保志愿服务联合会合作,在西洞庭湖成立了我国首个“黑鹳守护站”;2016年4月,保护区与湖南省环保志愿服务联合会合作,在保护区举办了“第五届湖南省护鸟营项目暨湖南省第35届‘爱鸟周’活动湖南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启动仪式”,诚邀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湖南省佛教协会会长、湖南省环保志愿服务联合会名誉会长——圣辉大和尚主持开展了“守护候鸟、关爱生命”主题的放生活动,共放生带籽种鱼鱼500余斤、小鱼苗6万多尾,螺蛳2000多公斤;2016年5月,保护区组织在湿地教育示范学校——岩汪湖镇中学举行了《浪漫之夏、生态洞庭——生态文明歌曲演唱比赛》,千人同唱一首歌——《我们是湿地保护人》。

近6年来,保护区利用“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保护日、世界环境日、爱鸟周”等特殊节日,累计发放鸟类保护宣传单15万余份,分2次印刷《湿地保护法律知识汇编》3万册,2015年,保护区投资40多万元在保护区周边乡镇设置了湿地及候鸟保护宣传专栏11个,永久性鸟类保护宣传牌20块;2016年,更是投资100多万元在西洞庭湖的半边湖建设了全省一流的“黑鹳守护站”和“候鸟守护志愿者之家”,吸引全国各地候鸟守护志愿者前来西洞庭湖进行候鸟守护。

由于西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人的艰辛努力,近6年来,涌现出了一批鸟类保护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志愿者。

2011年,保护区彭平波被湖南省林业厅授予“湖南省爱鸟、护鸟卫士”荣誉称号;2013年,保护区李赋被湖南省环保社团联合会授予“湖南省护鸟营最佳守护者”荣誉称号;2014年,汉寿县电视台童中平被湖南省林业厅授予“湖南省爱鸟、护鸟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2015年,湖南西洞庭湖湿地保护协会袁序华被湖南省林业厅授予“湖南省爱鸟、护鸟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保护区叶定友被湖南省林业厅授予“全省鸟类保护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保护区李赋被湖南省环保志愿服务联合会授予“湖南省护鸟营最佳候鸟守护者”荣誉称号,湖南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更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6年,保护区梅碧球获国家环保部、国家林业局等中央七部门的通报表彰,同时他还荣获2016度斯巴鲁生态保护奖。

如今,西洞庭湖乱象得到了有效治理,处处呈现出一派海晏河清、生机盎然、鹭飞鹤舞、野鸭嬉水天鹅歌的欢乐景象。2016年5月13日人民日报头版以《又见洞庭山水色》进行了报道。

据监测:每年在西洞庭湖湿地停歇、栖息、觅食、越冬的候鸟达3万多只,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鸟类达5种,国家二级保护鸟类有20多种,2015年,仅国家一级保护鸟类黑鹳记录就多达78只。近2年,西洞庭湖就已经新记录到鸟类9种,鱼类1种,湿地植物5种。

白鹤

飞翔

小天鹅

罗纹鸭1

罗纹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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