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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格尔木市湿地管理办法》出台

媒体:原创  作者:青海湿地
专业号:青海湿地
2014/10/22 15:01:56

青海省格尔木市湿地管理办法出台

 

    2014年6月18日,格尔木市人民政府颁布了《格尔木市湿地管理办法》(格政[2014]60号),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该办法指出凡在格尔木市行政区域从事与湿地有关活动和管理的组织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并指出市林业主管部门应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等工作。市属各相关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湿地保护工作。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湿地认定委员会,负责对全市湿地进行认定,划定保护范围的技术工作并授权市林业主管部门予以公告。为加大湿地保护投入,将湿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湿地保护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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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说两句
游客于2014/10/24 11:06:41写道:
哦,这样子啊,我们都很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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