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统一”引领林冠下资源管护利用有序发展
媒体:大兴安岭日报 作者:雷志国 鞠春艳
专业号:大兴安岭湿地
2011/7/27 16:20:52
近日,新林林业局连续处理了5起群众举报的青果期私自采摘和收购蓝莓事件,依照林冠下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出了严厉处罚。这一举动,让当地的职工群众看到了林业局对林冠下资源实行“三统一”管理动真的、来实的,目的就是真正把资源管起来,让百姓富起来。
为了打造科学有序的林冠下资源管护及利用环境,这个林业局模拟木材生产方式实行“三统一”管理,即林冠下资源(包括蓝莓、红豆、偃松果等)由林业局统一规划管理、统一组织产品采集、统一收购销售和贮存运输,各林场受林业局委托管理施业区内林冠下资源,林场场长为施业区内林冠下资源管理第一责任人,管理的目标定位在“资源国有、有偿使用、发展经济、致富职工”。按照“三统一”要求,林业局规定林冠下资源的采集要以林业职工群众为主,杜绝加工企业入山进行采集和收购行为,同时严禁任何林场和个人向企业或收购者私卖采集的蓝莓等林冠下资源产品。为方便广大群众,各林场还划定部分区域为自由采摘区,少量采摘品可食用也可进入市场按一般农产品交易。
通过森调监测和观察果实的成熟度,这个林业局把今年的偃松采集期定为7月25日开始,野生蓝莓采集期定为8月1日开始。未到采集期时,林业局组织各林场结合夏季防火期相关要求,部署力量封山清沟,在主要入山处增设临时岗卡,增派人员和必要的警力,全面封山戒严,坚决禁止提前入山采集林冠下资源产品行为。对执行林冠下资源管理工作任务的检查站、管护站和临时岗卡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一经查实,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林场相关领导责任。通过大量的宣传,当地职工群众对采集期开始日期家喻户晓,对需要提前办理林冠下资源采集协议并随身携带,严禁使用破坏性采集工具,禁止掠青、折枝、刀割的野蛮行为等规定也都了然于心,为更好地规范林冠下资源管理奠定了基础。
进入采集期后,这个林业局林冠下资源的采集与购销活动将同步展开。持证入山的林场职工群众采摘回偃松、蓝莓后,统一到各林场指定的收购地点销售,对销售数量、销售价格无异议后签字确认。林业局要求林冠下资源产品收购方收购必须具备区内终端产品加工能力,并保证原果不出区。收购企业从林业局领取林冠下资源收购卡,在指定区域由林场监督、管理并配合协同收购,收购价格遵照市场经济规律,严禁恶意压价或哄抬物价,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否则将接受物价、工商等管理部门处罚甚至取消收购资格。进入采集期后,各林场将严格执行林冠下资源采集管理日报告制度,每日9时前将前一天的采集人员、车辆、采集和销售情况,以及当日成交最高、最低和平均价格等信息上报新林区管理办公室。
据了解,近日,这个林业局已与8个林场分别签订了林冠下资源管理责任书,与依莓、合利源两家企业签订了收购协议,各林场对3569名采摘户进行了采集和防火培训,签订了采集协议。为了做好采集期安全保障工作,林业局要求骑摩托车入山的采集者必须戴好头盔,客货混载和超限超载的车辆不允许上山。目前,新林区公安交巡警部门已派出警力在各林场之间流动巡查,并在重点地段坚持昼夜看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