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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重点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行为

媒体:原创  作者:黎明
专业号:黎明
2012/4/13 9:09:36

日前,广东省林业厅下发通知,在全省统一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侵权行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推进依法治种、科技兴种进程,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依法保护农民和品种权人合法权益,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通知指出,要依法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行为。我省将开展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组织力量对全省林业重点工程造林使用的种苗质量进行抽查,杜绝不合格苗上山造林。同时在种苗集散地、种苗交易市场等林木种苗生产、经营集中的区域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无证无签(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和林木种子标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等违法行为,促进生产、经营者依法从业,净化种苗市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植物新品种执法相关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植物新品种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能力。摸清全省林业植物新品种执法情况,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保护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建立上下联动、横向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同开展执法检查,形成合力,提高打击效果。

通知要求,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投诉举报平台。在广东林业网站上公布林木种苗违法行为和侵犯知识产权举报电话、投诉地址、电子邮箱,鼓励社会公众举报侵权和假冒行为。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制定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以及软件正版化宣传方案,明确宣传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及重点环节,利用广东林业网及电视、报刊等媒体渠道,宣传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种苗的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和成效,编印《种子法》、《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册,向重点林区农户及种苗交易市场经营者派发,联合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开办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培训班,加强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水平。

通知指出,第一季度组织力量对省内重点工程造林所使用的种苗质量进行抽查。第二、三季度开展种苗执法检查工作,在种苗集散地、种苗交易市场等林木种苗生产、经营集中的区域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同时检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是否规范发放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许可内容是否合法、合规。组织力量,对未经权利人授权,盗用已授权品种、专利和地理标志进行营利性种植、繁殖、生产和销售的侵权行为进行严格执法。(广东林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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