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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林业局对全省在养野生动物处置推进工作进行培训指导

媒体:内详  作者:内详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20/9/11 10:08:52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9月11日讯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的意见》,交流各地处置工作的开展情况,协商处置在养野生动物的调剂对接,9月1日-2日,浙江省林业局在江山市举办全省在养野生动物处置工作推进培训班。浙江省林业局副局长王章明出席并讲话,浙江省林业局二级巡视员骆文坚、衢州市林业局、江山市政协有关负责人,各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等,有关动物展示单位和养殖企业参加培训。

王章明在讲话中指出,今年受疫情影响,野生动物工作面临极大压力,尤其是野生动物人工养殖方面,各林业主管部门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在养野生动物处置工作。对在养野生动物可移交农业农村部门的,要做好移交工作;对兼有科研、药用、展示等用途的,要做好转型转产工作;对不能转为其他用途的,要根据相关技术指南的要求,科学处置。对本次处置工作他提出3点具体要求:一要落实责任,及时完成处置任务。此项工作由设区市政府负总责,县(市、区)政府具体负责,林业主管部门牵头拟定在养野生动物处置方案,把握时间节点,迅速开展工作。二要当好参谋,做好保障服务工作。对相关后续工作,林业主管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强指导。三要多渠道对接,多途径处置。积极探索在养野生动物调剂对接渠道,分类制定具体处置方案,科学论证,尽可能放归自然。

培训班对野生动物处置工作进行了技术讲解,对野生动物处置后续工作要点进行了解读。培训班上各市对在养野生动物处置工作进度及下一步工作进行了交流,相关市、县(市、区)与动物展示单位和养殖企业就处置的野生动物调剂进行了对接。(浙江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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