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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ES撤回几内亚暂停列入CITES公约前的刺猬紫檀标本商业贸易建议

媒体:原创  作者:中国绿发会
专业号:中国绿发会
2021/5/10 15:58:17
2021年5月5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国际部获悉,联合国《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通知各缔约方撤回几内亚暂停列入CITES公约前的刺猬紫檀标本商业贸易的建议。
中国绿发会作为CITES的观察员机构,始终密切关注其最新动态,收到通知后,特将通知编译如下,供中文读者参考:
【通知译文】
CITES撤回几内亚关于暂停对列入CITES公约前的刺猬紫檀标本进行商业贸易的建议
图源:cites.org
1.  在2013年5月16日致缔约方第2013/017号通知中,秘书处公布了常务委员会关于暂停与几内亚进行列入CITES公约前的物种标本商业贸易的建议。
2.  在2019年8月第71次常务委员会会议(SC71)上,根据公约第13条,委员会通过了一系列关于在几内亚实施CITES公约的修订建议(SC71 SR,第6-7页),具体涉及以下问题:
(1) 出口列入CITES公约前的刺猬紫檀(Pterocarpus erinaceus)标本;
(2) 国家立法;
(3) 管理和颁发CITES许可证和证书;
(4) 遵守以及执法。
3.关于列入CITES公约前的刺猬紫檀标本出口的问题,常务委员会建议:几内亚采取适当的保障措施,减轻与出口刺猬紫檀储存有关的任何潜在风险;建立一个系统,确定要出口的原木,并制定自愿的“零配额”,用于出口列入附录II后(即2017年1月2日后)收获的刺猬紫檀。
4.在秘书处发布的2019年12月19日致缔约方第2019/075号通知中,常务委员会建议缔约方继续暂停CITES公约所列几内亚物种标本的商业贸易,直至SC71 SR中(1)、(2)、(3)、(4)已贯彻落实。
5. 在根据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1年1月12日致缔约方第2021/004号通知)规则20条启动的程序结束时,常务委员会审议了几内亚2020年11月16日通过的200051号通知,
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允许从几内亚出口和进口列入CITES公约前储存的刺猬紫檀标本(2021年4月26日致缔约方第2021/033号通知)。
6. 因此,(CITES)撤回2019年12月19日第2019/075号通知,该通知涉及“出口最大体积为14000立方米的列入CITES公约前的刺猬紫檀标本,但须遵守几内亚于2020年11月16日通过的第200051号服务说明中的保障措施”,包括以下措施:
(1) 位于两个不同地点的列入CITES公约前的刺猬紫檀库存随可出口木材的数量而更新;
(2) 集装箱(约824个)的装载和密封是在CITES管理局(国家水和森林管理局)、几内亚办事处、海关、宪兵、刑警组织/国家中央局(几内亚科纳克里)和国际观察员的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的;
(3) 每批货物均附有几内亚CITES管理局根据CITES公约和国家立法颁发的列入公约前证书,包括库存清单。每一份证书的副本在集装箱离开之前直接送交进口缔约方的管理当局和秘书处;
(4) 在下文所述通知发出之日起十二个月后,不批准从几内亚出口列入CITES公约前的原木;
(5) 出口收益的40%将转给几内亚环境、水和森林部,用于保护几内亚的动植物物种;
7. 在2019年12月19日第019/075号通知中向缔约方通报了暂停贸易的建议。在上述SC71SR号文件第6-7页执行常设委员会关于适用第13条(b)、(c)和(d)段所列的所有建议之前,几内亚维持了关于CITES所列物种标本的所有其他商业贸易的决定。
8. 请缔约方注意,CITES公约网站“文件/贸易暂停”栏目下载有须接受暂停贸易建议的缔约方完整名单。
9. 本通知取代2019年12月19日向缔约方发出的2019/075号通知。
资料来源:
https://cites.org/sites/default/files/notifications/E-Notif-2021-037.pdf
更多最新消息将通过“绿会融媒”报道。绿会融媒是环境创变者和第一信息源,致力于分享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的前沿、最新动态,供国内有关部门、专家学者、社会组织和利益相关方参考。
文/YJ   审/JH 编/Ap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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