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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山林纠纷调解专家委员会工作会议召开

媒体:原创  作者:黎明
专业号:黎明
2012/12/3 20:34:03

在全省上下大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之际,广东省林业厅在广州召开全省山林纠纷调解专家委员会工作会议。会议调整优化产生新一届省山林纠纷调解专家,总结过去两年工作,探讨创新调处工作体制机制,推进调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省林业厅副厅长孟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法制办曾伟坚副处长、省信访局尹志强副处长、省高院林俊盛副处级审判员、省司法厅廖志杰助理调研员、华南农业大学王权典教授等山林纠纷调解专家作了专题研讨发言。会议还为准备出台《广东省林权争议听证操作规程(试行)》深入讨论,对一起存在重大维稳隐患的山林纠纷进行听证模拟演练,深化操作规程的完善、演练、宣传。省山林纠纷调解委员会专家共35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做好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创建平安广东的总体要求,是“上为政府排忧解难,下为群众服务”的大好事大善事。广东省山林纠纷调解专家委员会成立两年多来,各位专家,带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研究法律法规、深入基层、宣传典型、撰写理论文章、对重大案件会审把关等手段,在山林纠纷调处和信访维稳中做了大量辛勤工作,据统计,两年来全省共调处解决了山林纠纷案件28626宗,涉及面积482.5万亩,其中有23520宗案件是通过协商解决的,占调处结案总数的82.2%。

会议指出,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和省山林纠纷专家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省林业厅先后开展了“林权争议专项治理行动”、“双十重点县重点跟踪督办”和“平安边界百日行动”等专项行动,在全省范围内掀起大排查、大调处、大结案、大考核的工作热潮,有效化解了一大批山林纠纷矛盾。在创新调处机制方面,2010年4月,成立了跨部门跨行业的省山林纠纷调解专家委员会,建立了省专家咨询制度;2010年10月,我省牵头组建了“浙闽赣湘粤桂”六省边界山林纠纷联调工作制度,今年又建立了粤东、粤西、粤北三个片区山林纠纷联调机制,逐步健全了区域边界联调机制。形成了有效的调处工作机制。

孟帆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省山林纠纷调解专家委员会成立两年多来,各位专家为全省山林纠纷调处工作做出的卓有成效的贡献。希望各位专家进一步发挥参谋智囊作用,一是协助调解重大典型案件。各地可充分发挥省调解专家的权威,邀请省专家介入案件指导,发挥专家的咨询决策作用。二是多提合理建议,协助完善规章制度建设。在出台相关法规政策和调处案件涉及的法律、技术、调处程序等问题上,发挥参谋作用,多提宝贵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三是多宣传呼吁,协助创造良好的调处环境。四是多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调解专家委员会的作用。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灵活多样、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工作灵活性和有效性。每年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家们开展个案研讨、实地调处等工作,充分发挥各位专家的知识才能,更好地为广东林业和谐发展服务。(广东林业 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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