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 > 经验研究 > 理论研究 > 正文

中国湿地保护策略研究

媒体:网络  作者:刘权 马铁民
专业号:湿地资讯
2014/7/15 14:49:34

摘 要 我国于1992年加入《国际湿地公约》《生物多样性国际公约》,并将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项目列为《中国21世纪议程》的优先项目。过去,我国对湿地的开发利用既没有统一规划,也没有严格的开发审批制度,造成湿地资源的破坏、锐减,我国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面临的态势不容乐观。今后要按照全面保护、生态优先、突出重点、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坚持以保护求持续发展、以发展促环境保护的湿地发展战略。
关键词 湿地 湿地保护 湿地管理


湿地与人类的生存、繁衍、发展息息相关,是自然界最富生物多样性的生态景观和人类最重要的生存环境之一,它不仅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多种资源,而且具有巨大的环境功能和效益,在抵御洪水、调节径流、蓄洪防旱、控制污染、调节气候、控制土壤侵蚀、促淤造陆、美化环境等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被誉为“地球之肾”。

一、我国湿地资源分布与类型概述

1.湿地资源分布

在我国境内,从寒温带到热带、从沿海到内陆、从平原到高原山区都有湿地分布,而且还表现为一个地区内有多种湿地类型和一种湿地类型分布于多个地区的特点,构成了丰富多样的组合类型。但区域差异显著,东部地区河流湿地多,东北部地区沼泽湿地多,而西部干旱地区湿地明显偏少;长江中下游地区和青藏高原湖泊湿地多,青藏高原和西北部干旱地区又多为咸水湖和盐湖;海南岛到福建北部的沿海地区分布着独特的红树林和亚热带、热带地区人工湿地。青藏高原具有世界海拔最高的大面积高原沼泽和湖群,形成了独特的生态环境。

2.湿地资源类型

我国是湿地资源大国,境内湿地资源十分丰富,按照湿地公约对湿地类型的划分,31类天然湿地和9类人工湿地在我国均有分布。我国湿地的主要类型包括沼泽湿地、湖泊湿地、河流湿地、河口湿地、海岸滩涂、浅海水域、水库、池塘、稻田等自然湿地和人工湿地。2004年全国首次湿地资源调查显示,我国现有湿地面积3848×104hm2,居亚洲第一位,世界第四位。天然湿地和库塘湿地面积分别为3620×104hm2、228×104hm2,分别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94%和6%。在天然湿地中,沼泽湿地、湖泊湿地、河流湿地、沿海湿地面积分别为1370×104hm2、835×104hm2、820×104hm2、594×104hm2。我国湿地的生物多样性十分丰富,仅水禽就达271种之多,是世界珍稀濒危水禽保护的重点地区。

二、我国湿地保护管理现状与存在问题

我国湿地研究虽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但至90年代才完成全国湿地初步调查,不同类型的湿地生态系统研究还比较薄弱。自1992年正式加入《国际湿地公约》以来,我国政府加强了对湿地保护的工作力度,有关部门为履行公约义务在湿地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到2002年底,我国已建立各类湿地自然保护区353处,一批曾遭受破坏的天然湿地得以保护。其中有21处湿地自然保护区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目,面积达303×104hm2。为进一步保护湿地资源,2002年由国家林业局牵头,17个部委共同制定并公布实施了《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为湿地保护工作提供了国家行动指南。

1.盲目开发利用,湿地资源利用过度

近年来,我国湿地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总体推进了湿地保护事业的发展。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对湿地的持续、盲目开发利用,忽视了湿地的保护和湿地系统综合功能的发挥。过去,我国对湿地的开发利用既没有统一规划,也没有严格的开发审批制度,开发部门往往从本部门的利益出发,片面追求当前的经济利益,忽视了长远的生态和环境效益,造成湿地资源的浪费和破坏,导致湿地资源锐减。统计数据显示,近40年来,我国沿海地区累计丧失滨海滩涂湿地面积约119×104hm2,加上城乡工矿占用湿地约l00×l04hm2,两项相当于沿海湿地总面积的50%。全国湖泊围垦面积累计达130×104hm2以上,已超过五大淡水湖面积之和,西部的玛纳斯湖、罗布泊、居延海等已变成盐碱荒漠,三江平原的湿地面积已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500×l04hm2减至目前的不足110×l04hm2,号称千湖之省的湖北,湖泊面积由原来的83×104hm2减至目前的24×104hm2。由于湿地资源的严重破坏,导致其生态功能和社会效益的严重受损,使湿地资源涵养水分、蓄积洪水、调节气候等功能急剧下降,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逐渐丧失。

2.湿地环境污染严重,湿地生物多样性受损

环境污染对湿地的影响正随着工业化进程而迅速增大。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扩大,大量未经处理的“三废”直接向湿地排放,这些有害污染物不仅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严重危害,对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造成影响,使水质变坏,寄生虫流行,造成供水短缺,尤其是依赖江河、湖泊供水的大中城镇受害更为严重。同时,大量工业废水、生活用水等有害物质的排人,导致湿地水体富营养化,使浮游生物的种类单一,甚至出现藻类爆发性增殖,加重了整体生态恶化。而湿地生态环境的恶化,又导致湿地动植物生态环境的改变和破坏,使越来越多的物种,特别是珍稀生物失去生存空间而濒危甚至灭绝。监测数据表明,目前我国已有2/3的湖泊受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污染,20%的湖泊因污染丧失了基本使用功能,对湿地生物多样性带来破坏和威胁。如洪湖20世纪70年代前有水禽112种和5个亚种,其中一二类保护珍禽15种,70年代后8种珍禽不再出现,鱼类种类由40年代的100余种下降到50余种,鱼类产量下降并小型化,水生植被由1961年的92种下降到80年代的68种,水生植被生物量也有大幅度的减少。而江汉平原湖泊鱼类从40年前的100种已降到目前的50多种,如四大家鱼、赤眼鳟、鳗鲡等逐年减少,甚至面临绝迹。

3.湿地管理不规范,缺失法律制度保障

目前,我国的湿地仍是多部门管理,在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方面,各单位多从本部门的任务和需要出发,造成湿地保护与开发利用、环境保护与生产任务、工程建设与生态功能等多种矛盾,目前尚缺乏具有权威性和有效性的管理协调机构,以致于这种矛盾又很难协调。同时,由于湿地主要依靠政府管理,忽视了公众共管,从而使大多数湿地保护的宣传与教育处于滞后状态,公众对湿地的生态功能缺乏认识和理解。另一方面,目前我国对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的研究还处在初始阶段,只有少数几个省市对湿地设立保护区。已建的湿地自然保护区中,大部分保护区管理机构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科学规划和规章制度,没有制定统一的湿地开发保护规划,对开发利用的指导不够,其管理工作也大多停留在一般看护的管理,缺少对湿地保护区功能的综合研究。此外,我国还没有一部综合的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法,现有为数不多的可以适用于规范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秩序的规范性条款,多分散于其他有关法律中,如《水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且有些条款内容互相矛盾。法律制度保障缺失直接导致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缺乏法律依据,无法可依,执法不严。

4.资金投入少,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经费严重不足

目前,我国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尚无固定的资金来源,无法满足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和科研的需要。这些年来,有关方面从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出发,正逐步把湿地资源的保护摆到议事日程,但由于投入太少,工作力度小,对湿地的保护远远不足。如林业部门,国家直接拨款的基建投资,每年用于自然资源保护的仅占3%左右。这样一个比例显然与实际需要存在很大差距。我国大部分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属于事业单位性质,管理经费主要靠财政拨款,得不到足够的经费投入,大多数保护区被迫走上自养之路,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运行。

三、我国湿地保护管理的优化策略

1.加大湿地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湿地保护意识

对湿地保护和湿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公众对湿地重要性的认识。湿地是一门年轻的学科,长期以来人们对湿地的功能与效益缺乏全面认识,由此产生的错误政策导向和经济利益驱动的短视行为,是导致湿地资源得不到保护,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能得以持续发展的主要社会原因。对此,我们必须在湿地研究和保护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湿地保护意识和湿地资源忧患意识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群众性的湿地保护科普活动,提高全社会的湿地保护意识。

2.完善湿地法制体系,把湿地保护与利用纳入法治轨道

美国1977年颁布保护洪泛平原和湿地的法规,欧共体的农业政策十分重视保护湿地,而我国还没有一个全国性的湿地保护法规或条例。为此,我们必须加紧完善有关保护湿地的法律法规和行政章程,健全执法机构,加强执法和监督,尽快使我国湿地保护和开发利用纳入法制管理轨道。考虑到目前我国湿地保护管理现状,对于湿地保护立法建议采用地方先行、行政法规先行的方式推进。应鼓励地方结合当地湿地保护特殊需要,尽快制定出台符合实际的湿地保护地方法规。在此基础上,再由国务院对现有的法律法规中与湿地保护相抵触的条文进行修改,同时制定国家湿地保护行政法规,使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利用走上法治的轨道。

3.健全协调管理机制,加强各部门间协调与合作

湿地是一个复杂伪生态系统,目前我国湿地保护的管理涉及农林业、渔业、水利、海洋、环保等职能部门及相关企业与开发商等,为此,必须尽快建立统一协调与管理部门,对全国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国家应在总结历史经验、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理顺现有的湿地管理体制,建立起适应我国湿地资源环境特点、具有统一监管、宏观调控、分工协作职能的湿地管理体制,从而对我国湿地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统筹规划、整体综合开发。同时,应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及各级人民政府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管理职权责任,规范部门行为,建立协调机制,切实协调好自然湿地的开发利用、资源统一管理、自然湿地保护三者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建立湿地资源开发以及用途变更的生态影响评估、审批管理制度,并严格论证,依法审批和检查监督。必须严禁盲目开发和破坏湿地,彻底改变对湿地资源的粗放型开发模式,逐步转变为集约型开发模式,改变只重视湿地生产功能而忽视其生态功能的倾向,全面发挥湿地的经济和生态综合效益,实现湿地资源的永续利用。此外,管理部门应对湿地周围的产业布局(农业、工业、水产养殖、旅游业、商业)进行科学规划,促进可持续发展与湿地生态环境更加协调相容。

4.多方筹措资金,增加湿地保护的资金投入

当前我国湿地保护和开发的经费严重不足,已经成为制约湿地保护和利用的瓶颈。为此,政府投资应发挥主导作用,应尽快将湿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纳人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与计划,将湿地保护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以保证湿地保护行动计划的实施。同时,国家应加大对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资金投入和科学技术投入,尽快组织开展对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恢复和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技术、措施的研究和攻关,为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与管理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此外,应尽快建立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基金,基金的来源主要应该从湿地经济作物或经济活动的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同时应积极争取关心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的国内外社团和个人的捐赠;积极争取国际上的或联合国有关组织的资助,以把湿地的生态环境破坏程度减少到最小。

5.加强湿地科研,为湿地环境保护提供科技支持

加强对湿地的科学研究,特别是为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服务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可以不断加深对湿地的认识,为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提供科学依据。建议在条件成熟时,国家应尽快组建湿地科学研究机构,对我国湿地的特征、功能、利用、保护等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在当前尤其要加强湿地恢复与重建技术、生态工程、效益评价、生态经济等研究,为湿地的保护管理、科学决策提供科技支持。必须进一步加强对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功能、湿地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方面的重点研究,为保护湿地生态环境和科学利用湿地资源打下基础。通过定性定量阐明湿地的环境功能和环境效益,进而建立湿地质量、功能和效益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湿地对外界胁迫的反应特点、能力、范围和阈值,挖掘湿地资源开发潜力、阈值与生态风险分析,为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规划设计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以先进理论与方法为指导,研究湿地资源开发利用最佳模式,在保护湿地资源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其综合效益。在加强基础研究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各区域保护计划,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同时,有步骤、有目标地开展湿地保护工作。

6. 加强湿地环境监测,完善湿地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如何建立完善的全国湿地监测体系,全面掌握我国湿地的动态变化情况,为湿地管理、科学研究和合理利用提供及时、准确的参考资料,对于保护湿地、维持湿地生态功能、实现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必须尽快建立湿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在现有的湿地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基础上,增加一定的经费投入和技术投入,在重点及典型湿地生态系统所在区域建立生态监控区,加强调查与监测。可以按照湿地功能区的划分,对湿地水质变化、地下水位、植物群落、土壤养分的变化及土壤退化的情况等进行监测,以及时评价湿地生态变化状况,通过监测网络的运行,掌握各类湿地变化动态、发展趋势,定期提供监测数据与监测报告,为各级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在湿地生态环境监测中强化RS、GIS和GPS的组合运用,强化数字湿地系统,推动湿地科学由定性科学向定量科学的转化。

阅读 886
推荐
网友评论

发表

我也说两句
游客于2014/7/17 13:26:22写道:
里面的知识,很值得我们去学习了,谢谢lz了。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更多精彩在首页,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