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00头梅花鹿放归自然看吉林野保

媒体:原创  作者:潘锐 于宁
专业号:dchn
2009/6/20 5:04:55
5月2日夜晚,5辆载有600头梅花鹿的大卡车从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出发,直奔长白山林海深处。清晨的阳光洒向松江河林业局白溪林场,一头头梅花鹿经过短暂的“迟疑”,纵身向密林深处疾驰而去,只留下隐约的呦呦鹿鸣回荡在茫茫林海中……
  这是全国首次大规模放归人工驯养梅花鹿。
  吉林省林业厅副厅长、省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会长乔恒说:“从个人自发的保护野生动物行为到以地方立法的形式保护野生动物,从单一的保护野生动物到以补偿方式保护‘保护人’,再到如今的组织社会志愿者将人工驯养动物放归自然,我省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在全国率先迈出了几大步。”
  一个人与一座城市
  松花江畔的吉林市是鸟类的天堂,冬春迁徙繁育时节,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各种水鸟在江面上飞舞鸣叫,还有一些候鸟“慕名而来”,干脆“定居”在美丽的江城。
  说起这座城市,就不得不提起“鸟痴”任建国。
  1997年初夏的一天,正在江边摆渡的吉林市民任建国看到两个年轻人捕到两只野鸭后,竟残忍地将鸭脖扭断,塞进塑料编织袋里后骑车离去。时隔不久,同样的一幕再次发生。
  “不开船了,我保护小鸟去!”几次刺痛,让任建国产生了专业护鸟的想法。从此,松花江边少了一位摆渡者,多了一位专业护鸟人。到今年夏天,这一护鸟举动已经整整延续了13个年头。
  如今,在任建国的影响和感召下,江城爱鸟护鸟的人越来越多,市民每天捐助的鸟食就有50多公斤,几个市民还自发组建了爱鸟沙龙。江上的水鸟越来越多,最多时达到12种、8000多只,其中有国家级保护动物丹顶鹤、白头鹤、金雕、苍鹭等。
  今年儿童节那天,在吉林市万达小区的浅水湾,几个小朋友和一群小野鸭玩得不亦乐乎。这些小野鸭可是这个小区的“尊贵住户”:有人送来了玉米,有人买来小鱼小虾放在浅水边,物业公司还安排了保安,做了一个隔离带,专门对它们进行保护。
  任建国的护鸟举动得到了法律的认可。1996年1月,吉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吉林省五年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决定》,5年后,省人大又把这一“禁猎令”延续到无限期。以地方立法的形式保护野生动物,吉林省成了全国“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此令一出,全省的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都有明显增加。
  经过十年的禁猎努力,绝迹多年的野生东北虎、远东豹、花尾榛鸡、隼等再次出现在人们的视野。2006年11月,世界自然基金会向时任吉林省省长王珉、省林业厅厅长刘延春颁发了“自然保护领导者卓越贡献奖”,这是该组织首次在我国颁发这一奖项。
  一只虎与一个办法
  2006年10月20日,吉林省珲春市敬信镇又爆出野生东北虎伤牛的新闻。这是自同年9月21日以来,敬信镇连续发生的第三起老虎伤牛事件。
  消息一经传出,不禁让人喜忧参半。喜的是绝迹多年的野生东北虎终于再次“现身”,这充分说明自禁猎以后,吉林省的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忧的是随着全省陆生野生动物分布面积的扩大和数量的增加,特别是2000年以后,东北虎伤害家畜、野猪损害农作物现象日趋严重,谁来保护“保护人”的正当权益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老虎伤牛,谁来“买单”?
  经过与各相关部门多次协调、研讨,吉林省政府于2006年10月8日正式颁布实施了《吉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为使补偿工作落到实处,第二年1月24日,省政府又颁布了《〈吉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实施细则》,还批准设立了吉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管理工作。
  2007年9月15日,全省首批因东北虎等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侵害造成经济损失的38户农民,领到了补偿金。截至目前,全省共有4423起野生动物损害补偿案件得到了省补偿管理办公室的认定,补偿金额1064.2万元。
  政府的“买单”举措,使得吉林省的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再次在全国开创了一个先例。补偿办法的全面启动和深入开展,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推进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发挥了显著的促进作用。
  吉林省是国家重点林区之一,全省820.2万公顷的森林和林地里,栖息着445种陆生野生动物,约占全国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的17.66%。保护好这些野生动物,事关全省乃至全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也事关经济社会发展。
  见证了吉林省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创造的一个又一个全国“第一”,我们依然对这次社会志愿者放归600头梅花鹿感慨不已。因为从这些社会志愿者身上,我们更深切地体会到了人类生态意识、文明意识的觉醒和崛起,这,正是人与自然最终实现和谐共处的根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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