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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湿地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启动

媒体:成都日报  作者:内详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13/6/30 7:54:29

  5月30日,锦城湖、白鹭湾湿地正式开放,我市环城生态区“六湖八湿地”建设,逐渐从“蓝图”变为“实景”,生动地呈现在公众面前。从去年10月底,锦城湖率先启动建设,到去年底,三圣湿地白鹭湾生态湿地部分启动建设,时至今日,一湖、一湿地美景初呈。而“六湖八湿地”的其他项目也在积极地规划建设中……

  刚刚闭会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年初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第1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这份由市人大代表王学俊领衔,提出了《尽快制定<成都市湿地保护条例>的议案》,在当时就被列为“第1号”,内容正涉及我市的湿地保护。目前,市人大农业委已将《成都市湿地保护条例》列入了今年的重点立法调研计划,市人大常委会也把该项目列入了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

  代表建议:立法保护成都湿地

  议案中,代表们提出,将《成都市湿地保护条例》的制定纳入我市2013年立法工作范畴,组织专家学者展开调研,草拟法案,以制定一部科学有效的湿地保护条例,通过针对性的法律来推进我市湿地保护工作,以捍卫我市生态安全底线,以法律为基石建设美丽中国,宜居成都。在制定的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在我市有影响的非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环境保护人士的专业意见。同时,要通过《成都市湿地保护条例》的制定与实施来推动我市建立更加全面、完善的法律体系,并健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和监督机制。此外,还应加强执法及宣传力度,让广大市民和所有环境参与者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提升湿地保护和环境保护意识。

  王学俊等代表认为,通过立法给予湿地保护以法律、法规的制度保障和法规支持已经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和必然趋势。

  虽然国家层面的湿地保护法律尚在制定当中,但全国已有十余个省区市颁布施行了湿地保护条例,《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也于2010年颁布施行。而北京、重庆、苏州、包头等城市已经制定并施行了本地的湿地保护条例。而我市尚无专门针对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这与成都市湿地环境面临的问题和区域发展目标对湿地环境的基础需求是极不相称的。我市虽于今年初颁布施行了《成都市环城生态区保护条例》,其中包含有湿地保护的内容,但仅限于133平方公里的环城生态区范围之内,而我市12390平方公里市域内更大范围的湿地依然未得到应有的保护。

  代表们在建议中提出,自古以来,成都平原即是被称为“天府之国”的四川盆地的腹地和核心,“天府之国”美誉的得来,湖泊水系等湿地环境起到了最基础的保障与支撑作用。2012年底,根据全省湿地普查成都片区调查结果公布的数据,我市共有350个湿地,湿地资源总面积21067.57公顷,湿地植被面积2020.69公顷,大小河流150余条,拥有湖泊、库塘194个,水田243万亩,已建成9大人工生态湿地公园。对于依水而起,因水而兴的成都而言,湿地生态是我市工农业生产最为集中、人口密度最大的平原地区最核心、最重要的环境基础,在维系生态环境安全的同时,支撑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建设与发展。我市湿地面临着面积萎缩、结构破坏、水体污染、生物多样性丧失、服务功能减弱等诸方面的威胁。因此,我市必须要加强湿地保护,确保湿地面积维持在国土面积的5%以上,并且保证其时间与空间的连续和系统的健康,才能捍卫生态安全底线并有力支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需要。此外,生态环境保护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环境保护也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监督,唯有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才可得到体现和保障。

  最近进展:尽快进入立法程序

  收到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后,市人大农业委在认真调查我市湿地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方式与我市林业园林管理局、提出议案的代表进行了面对面沟通,详细了解了我市湿地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市人大农业委认为,健康的湿地生态系统既是建设生态田园城市和维护生态安全的本质要求,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从我市实际情况来看,到2013年,我市区域内湿地资源总面积21067.57公顷,已建成9大人工生态湿地公园,包括浣花溪公园、青龙湖生态湿地等。但由于人口增长和经济的发展,湿地围垦、过度开发利用及各种污染,湿地资源保护面临严重威胁。因此,保护和恢复天然湿地、建设人工湿地,已经成为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当务之急。

  “王学俊等十名市人大代表在借鉴部分省、市地方性法规的经验,依据《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的相关条款,形成了案由清楚,案据充分并有详细法规草案文本的议案。鉴于我市湿地保护管理、开发利用牵涉面广,而大多数湿地在利用上存在部门多头管理、开发利用牵涉面广,在保护上又缺乏综合协调管理和利用监督机制,管理体系尚不完善的现状,制定我市湿地保护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市人大农业委相关负责人说,保护好成都湿地,对于保护岷江、沱江流域生物多样性,维护区域生态平衡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目前,市人大农业委已将《成都市湿地保护条例》列入了今年的重点立法调研计划,市人大常委会也把该项目列入了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中。市人大农业委还结合当前我市“推进城市生态转型升级,促进城市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融合”的专项调研,已启动了该项立法调研工作。在法规的调研过程中,将邀请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参与立法调研相关工作,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共同把调研工作完成好,尽快进入立法程序。本报记者 王伶雅 摄影 王若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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