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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鸟周系列宣传(三)

媒体:原创  作者:辽宁辽河口
专业号:辽宁辽河口
2020/4/29 15:51:24

线上线下联动 活动精彩纷呈——2020年“爱鸟周”活动正式拉开帷幕

4月22日——4月28日,是我市为期一周的“爱鸟周”。今年“爱鸟周”的主题是“爱鸟新时代,共建好生态”。疫情之下的“爱鸟周”并非黯然失色,由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市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市黑嘴鸥保护协会、盘锦湿地保护协会主办的2020年“爱鸟周”活动正式拉开帷幕,线上线下联动,活动精彩纷呈。

今年,我市以“爱鸟周”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向广大市民宣传鸟类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了解鸟类的存在对人类生存的重要性,增强对鸟类的关爱和依法保护鸟类的自觉性,自觉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使越来越多的民众自觉加入到保护鸟类的行列中来,真正形成全社会关心、爱护鸟类的良好氛围。结合当前疫情,积极开展“爱鸟周”系列宣传,普及爱鸟护鸟知识,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共同维护生态平衡。

4月22日,开展网络“爱鸟周”启动宣传活动。以网络宣传为主,在微信群播放“爱鸟周”公益片,制作电子海报,开展爱鸟周“每日一鸟”和《盘锦重要鸟类研究》手册宣传活动。

开展全市保护野生鸟类专项行动。“爱鸟周”期间,结合疫情防控,拉网式对全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集贸市场、宾馆、酒楼等场所进行执法大检查。同时,开展大范围野外巡查行动,对候鸟栖息地和野生动物活动区域,加大巡查力度,重点检查捕猎野生动物的工具,及时销毁捕鸟网具,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对救护的鸟类分三地(赵圈河、鹤类繁育基地、辽河口)进行放飞行动。

开展水鸟同步调查。监测部门在保护区及重要鸟类栖息地和繁殖地等区域开展黄渤海所有水鸟同步调查,对进一步掌握全市野生动物资源、分布状况,有效开展保护和疫源疫病防控具有重要意义。

表彰一批爱鸟护鸟模范。“爱鸟周”期间,市林湿局将表彰我市一批爱鸟护鸟模范,感谢他们为盘锦生态文明做出的贡献。

组织林湿系统干部职工保护湿地体验活动。为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关爱湿地、珍惜湿地、保护湿地的意识,4月28日,将在辽河醉美湿地举行“醉美湿地、魅力盘锦”林湿系统职工保护湿地体验活动。

开展“让天空有鸟飞翔”主题创想绘画比赛和爱鸟护鸟征文活动。让“爱鸟周”走进学校,联合盘锦市实验小学开展“让天空有鸟飞翔”为主题的创想绘画比赛和爱鸟护鸟征文活动,分别评选获奖选手,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纪念奖5名,颁发获奖证书。

开展退养还湿现场执法、宣传工作。对自然保护区内退养还湿区域开展全面巡查,依法取缔违法违规行为,向周边群众宣传 “退养还湿”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盘锦市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保护湿地资源,助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组织协会开展“爱鸟周”宣传活动。组织协会开展“爱鸟周”网络宣传活动,通过“懂鸟”“识鸟家”小程序,学习“爱鸟周”历史知识和鸟类知识。同时,通过网络面向社会招收鸟类爱好者和志愿保护者加入协会,壮大保护力量。

开展爱鸟护鸟传递活动。在我市湿地鸟类繁殖地、栖息地及重要路口悬挂爱鸟护鸟宣传标语,基层管理站工作人员深入村屯、矿区、企事业单位,进行湿地和鸟类保护宣传活动,同时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及《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加大新闻媒体对“爱鸟周”的宣传报道。制作“爱鸟周”公益广告在电视台和电台固定时段滚动播放,在《盘锦日报》制作“爱鸟周”系列专栏,在湿地中国网站及盘锦日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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