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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一公司擅自填埋5000平方米长江河道

媒体:信息日报   作者:佚名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10/11/16 7:37:32

    根据《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河道。可是,近日,记者不断接到反映,在鄱阳湖口与长江交汇处,有人没有经过批准,就擅自填埋长江河道,给长江鄱阳湖防汛和船舶航行造成隐患。15日,记者来到湖口县,就此进行了调查。
    
    1.记者目击:5000平方米长江河道被填埋
    
    15日,在知情人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位于湖口县象山路17号的填埋现场,现场位于长江与鄱阳湖交汇口的堤坝下。记者看到,整个大堤脚下全部被填上了一层1到3米厚的沙土,面积多达大约5000平方米。知情人告诉记者,填埋河道的单位是九江市中冶码头储运有限公司,大概在一个星期前,就有大型运输车日夜不停地向这里运送沙土,推土机将沙土推平、碾压,几天时间,就将长江河道填埋了大约5000平方米。                                                                       
    
    知情人告诉记者,根据《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未经批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而九江市中冶码头储运有限公司根本就没有经过任何部门的批准。“湖口县是长江鄱阳湖的防汛重点,长江鄱阳湖口又是防汛的重中之重和水上交通要道,没有经过任何部门的批准,就擅自填埋长江河道,真是太大胆了!”知情人这样对记者说。
    
    2.填埋单位:我们已经拿到了批文                                                 
    
    随后,记者来到九江市中冶码头储运有限公司,该公司一名没有向记者透露姓名的男子称,他们在填埋这段长江河道之前,已经从湖口县河道管理局取得了批文。当记者要求这名男子出示批文时,这名男子称,批文在公司负责人手里。当记者要求公司负责人与记者见面,并出示河道管理局的批文时,这名男子称,公司负责人已经外出,要好几天才能回来。记者一再要求这名男子告知公司负责人的电话,但是对方始终没有告诉记者该公司负责人的电话。
    
    3.河道管理局:将责令对方恢复堤坝原貌
    
    15日11点左右,记者来到湖口县河道管理局,该局有关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河道管理部门根本就没有批准九江市中冶码头储运有限公司填埋长江河道,该公司的一切行为都没有取得任何合法手续。前几天,河道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赶赴现场,对非法填埋长江河道的行为进行了制止。但是,只要执法人员一离开,该公司就又继续填埋。                                                     
    
    湖口县河道管理局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开给九江市中冶码头储运有限公司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记者看到,通知书上称,九江市中冶码头储运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长江河道上倾倒土方,长约100米,宽约50米。为此,河道管理部门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恢复河道原貌,并到河道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湖口县河道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这几天也多次来到九江市中冶码头储运有限公司,但是对方负责人也是一直没有与河道管理人员见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好派人日夜对九江市中冶码头储运有限公司的施工现场进行盯守,严防他们继续填埋长江河道。同时,我们加紧走法律程序,先是对他们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如果他们拒不整改,下一步,我们将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湖口县河道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这样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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