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 > 湿地新闻 > 湿地保护 > 正文

图文:现在就申报中国最大湿地公园

媒体:内详  作者:内详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10/3/27 8:44:28
图文:现在就申报中国最大湿地公园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图为:美丽的廊桥下流淌的应是清澈的湖水

  梁子湖的污染很大程度是“发展经济”的负作用。那么,保护梁子湖,是否就应该停止发展?昨日,几位专家就此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梁子湖肯定要发展,但目前更需要保护。二者并不矛盾,只要制定好科学的规划,“保护”与“发展”就能双赢。

  那时,梁子湖没有养鱼的围网

  本报《梁子湖报告》一经推出,就引起了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淡水生态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李钟杰的注意。昨天他在约见记者时说:“梁子湖要保护,但也要发展。保护与发展如何兼顾,最好的办法当然是实现大一统。但这不可能一蹴而就,现实最迫切的是制定一个权威的保护发展规划,确定其生态功能定位,加快进行生态修复。”

  李钟杰对梁子湖怀有深厚的感情,他野外工作的第一站就在梁子湖。他最美好的20多年青春岁月,就是伴着这面大湖走过。

  李钟杰说,他1986年到工作站,与梁子湖的第一面感觉就是:太美了。那个时代,梁子湖几乎没有养鱼的围网,“因为天然生长的鱼多得都捞不完,甚至不用网,拍打水面可以将鱼赶上船来。”

  他说,梁子湖有丰富完整的生态系统,滋养了几代水生物科学家。我国第一部鱼类生态学专著——40万字的《长江鱼类》,就是由水生所专家从梁子湖开始研究的。

  李钟杰介绍,上世纪五十年代梁子湖有近百种鱼类,但由于截断连江港口、过度捕捞等人为原因,湖里的自然鱼类已从一百多种减少到目前40种左右。“现在青草鲢鳙四大家鱼,已经见不到野生的了。”“团头鲂(即武昌鱼)等众多鱼类在长江产卵,小鱼通过长港回游到梁子湖,长成大鱼后,再游回长江。”李钟杰说,这本是很自然的生态规律,但是被一道樊口大闸给拦住了。由于樊口大闸归水利部门管,水产部门与水利部门之间的管理不协调,鱼回游的季节往往大闸关闭,而闸口的违法捕鱼得不到有效管理,准备回游到湖里的小鱼以及准备去长江产卵的大鱼被过度捕捞,这是导致梁子湖天然鱼类减少的重要原因。

  李钟杰认为,湖泊的多头管理,在全国范围内都是个问题。而这种多头管理需要从源头解决,目前最现实最紧迫的就是省政府拿出梁子湖保护发展规划,确定梁子湖的功能定位,明晰沿湖各市及各管理部门的职责权限。“当然规划只是前提,最关键的是要严格执法到位,一切开发行为都必须围绕生态修复来进行。”李钟杰期盼,通过各界的努力,将梁子湖的生态修复到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水平,“让野生的鱼儿能自己蹦上船来。”

  让飞走的鸟儿再飞回来

  “让飞出去的鸟儿,都开开心心飞回来。不仅如此,湖区群众也能安居乐业。”昨日,省政协常委、中国地质大学教授李长安为我们展望了梁子湖美丽的远景。

  李长安认为,不能光保护,还要求发展。梁子湖除考虑建立特区外,现在就应着手申报中国最大的湿地自然保护区,并建成中国最大的湿地公园。湖区各项建设和发展必须统一步调,不能再各自为战。

  “高标准规划梁子湖湿地公园,就像杭州的西溪公园那样。这样,不仅保护了湿地环境,还能取得可观的经济效益。”

  李长安说,这个湿地的价值,来源于其动植物的多样性和完整性。梁子湖被专家学者称为“化石型湖泊”、“物种基因库”和“鸟类乐园”。若能申报成功全国最大的湿地公园,首先要恢复其自然生态,让离去的鸟儿都回来,成为梁子湖真正诱人的景观。

  此外,在湖区发展生态农业,建成湖北最大的生态农业园区。“将梁子湖生态水产品做出品牌,经济效益会相当可观。”

  他说,上述建议实现之后,梁子湖将为我们呈现这样一种景象:湿地可以远观,看各种各样的鸟儿从青山碧水掠过;公园里可以划船、垂钓;岸边是生态农庄,西红柿、黄瓜可以摘下来就吃,鱼是野生的,鸡鸭是放养的,瓜果蔬菜是无害的;湖水全部控制在2类以上,游人渴了能捧起湖水直接喝……

  近六成网友赞成成立特区或统一管理  
    梁子湖该如何保护?昨日,本报联合大楚网发起的调查显示,近六成网友赞成成立生态特区,或是采取统一管理。

  截至昨晚,近200位网友参与调查。其中,有33%的网友认为应该立法保护,6.8%的网友认为应该从自身做起,树立环保意识。

  网友“我是一片云”说,他在梁子湖水域的高桥河长大,小时候水很清澈,很多人在河里打鱼为生,“现在水位浅了好多,水也不那么亮了。”

  网友“xiaodao”说,“梁子湖到了要大力治理的时候了,要不就会步东湖的后尘。”

  本版采写:记者欧亚陈凌墨 (本文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阅读 224
推荐
网友评论

发表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更多精彩在首页,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