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 > 湿地新闻 > 综合动态 > 正文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宣传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的通知

媒体:原创  作者:于彦奇
专业号:于彦奇
2019/4/4 18:16:29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宣传中心关于

进一步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宣传主管部门,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宣传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宣传主管部门:

当前正是全国森林草原防火高风险期,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近期,我国多地接连发生森林火灾,且清明节、五一将至,城乡周边、农村等地上坟烧纸行为激增,野外农事活动和游人增多,火险隐患加大。要进一步深化对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要结合实际制订宣传方案,细化落实措施,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扩大覆盖面,不断提升影响力和实效性。

二、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安全防火意识和能力。宣传教育是森林防火重要的前提性、基础性工作。要集中开展防火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宣传一条街等全民安全防火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视频等媒体开展森林防火宣传。通过流动广播、制作播发专题节目和栏目、印发防火安全手册、散发宣传单、悬挂条幅、张贴标语标牌、公益广告,以及发送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宣传安全防用火基本常识,扩大宣传面,提升宣传效果。

三、积极应对,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舆情引导和处置。要主动与气象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发布火险等级预报和高火险天气预报,提醒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做好防范。要主动联合应急管理部门加强森林草原防火舆情监测,正确引导舆论。

各地要及时将宣传工作动态报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宣传中心。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宣传中心

2019年4月4日

阅读 8164
推荐
网友评论

发表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更多精彩在首页,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