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日是第19个“世界湿地日”。今年的主题是“湿地:我们的未来”,口号是“加入我们”。 旨在诠释湿地与人类相互依存的关系,倡导湿地保护从青少年抓起。因此,保护湿地就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长兴县地处苏、浙、皖三省交界,位于太湖流域上游,全县湿地类型多样,生物资源丰富,珍稀物种较多,在浙江省湿地生态系统占有重要地位。目前,县域内面积2公顷以上的各类湿地面积57766.8公顷,占全县国土总面积的40.4%,其中自然湿地6171.1公顷,占湿地总面积的10.7%;人工湿地51595.7公顷,占89.3%,主要有仙山湖湿地、图影湿地以及以扬子鳄保护区为中心的浙北水网平原湿地。
近年来,浙江长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落实保护政策,制定保护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履行组织协调职能,整体推进全县湿地的保护与管理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合理规划,加强科学利用
为进一步有效保护我县湿地生态系统、充分发挥湿地多种效益,促进湿地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可持续发展。我县从实际出发,以“严格保护、生态优先”的原则对全县重要的湿地资源进行了合理规划,制定了《长兴县湿地保护规划》、《浙江长兴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扬子鳄自然放归总体规划》等有关湿地规划。
(二)成立机构,依法保护管理
为了理顺湿地保护工作机制,解决好湿地保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县依据《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湿地资源的实际情况,成立了湿地保护委员会,委员会由县编办、林业、农业、建设、发改委、财政、水利、环保、国土、旅游等有关部门组成,日常工作由县林业局承担,各部门按各自职责依法依规对我县湿地资源进行保护与管理。
(三)普查资源、确认湿地名录
为了准确掌握全县湿地资源的具体情况,为我县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提供详实的基础数据。我县通过一般调查与详细调查的方式,对全县面积在8公顷以上的200余个湿地点以及对扬子鳄保护区、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太湖三个重要湿地进行了调查记录。在此基础上,根据《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的规定,把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扬子鳄省级保护区两个重要湿地类型列入县级湿地保护名录,由长兴县人民政府批准予以公布,同时申报省级湿地名录并由省人民政府批准予以公布。
(四)加大投入,建设湿地项目
为有效保护我县湿地资源,充分发挥湿地的生态、科研、旅游等多方面的价值。近年来,长兴县委县政府不断投入资金,大力建设湿地保护项目。一是实施由国家林业局列为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单位——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完成退渔还湖、退耕还林、建设环湖湿地植被带、栖鹭岛鸟类栖息地植被恢复、针叶林阔叶化改造、种植和收割水生植物、设置环境综合监测点、宣传教育等工作,争取年底通过国家林业局试点验收;二是实施了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项目——浙江省扬子鳄种源自然繁育扩大项目;三是县财政投入3亿多元资金实施《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所确定的重点区域项目——浙江大荡漾湿地修复工程项目,完成湖区居民点的搬迁安置和湖面清菱等工程。
(五)国际合作,开展环境教育
国际间合作可以增加湿地保护的资金投入,国外许多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在湿地保护工作中也可以得到应用,从而促进了我县湿地保护事业的发展。2009年国家林业局拟同德国经济合作发展部联合实施“中国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湿地自然保护区可持续管理”技术合作项目。我县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被确定为中德技术合作项目点,通过合作,项目实施了仙山湖生态系统评估,开展了环境教育系列活动,编写了《湿地环境教育手册》理论成果。不但为我县提供了德国先进的管理理念,而且为湿地环境教育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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