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在线讯 在德清县筏头乡境内共有3条大溪流经。这3条“生命之源”曾经分别遭受了附近笋厂、竹拉丝厂以及生活污水的折磨,“过去天一热、雨一少,溪里就发臭了!”这几天是高温天,不少原本避溪而行的村民却在清浅的溪水中嬉戏起来……当地用了5年时间,通过推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让“清水绕翠山”的全景重现了。
据了解,德清县于2005年在全省率先推行“谁受益、谁补偿”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通过多元筹资,5年来已累计投入资金276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和管护、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污染治理、莫干山镇和筏头乡财政基本保障补助等,提高了西部地区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给予生态保护投资者相应的回报。 “前几年,一到夏天我们办公室的电话就被打爆了,都是关于溪水发臭的投诉。”筏头乡一名负责环保工作的干部告诉记者,过去村民对溪水遭污染的意见很大,而今年夏天,乡政府目前还没接到过一个相关的投诉电话。 记者走在该乡流经勤劳村至东沈村的一条大溪岸边,透过浅浅的溪水可以看清水底鹅卵石的色泽、形状。迎面而来一位勤劳村的村民老何,见记者正在用相机捕捉眼前的这一切时,老何激动地说:“多拍点,这里多美!这条溪去年的这个时候是黄水,还会冒泡的!现在你看看……”老何告诉记者,这条大溪附近有40家竹拉丝厂,过去它们生产用的双氧水就直接排放到这条溪中,每家每天的排放量能达到150公斤,对水质造成了污染。 今年,这些企业都盖了污水收集池,还有一辆槽罐车每天会把收集的污水运到污水处理厂处理,使大溪的水质得到了明显改善。盖池、购车的资金共计45万元,都是来自德清县设立的生态环境补偿资金。不仅如此,5年中,该乡关闭了80多家污染水源的小笋厂,村民生活污水处理池也达到了70%以上的覆盖率。 这是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给该县环境带来福祉的一个缩影。5年来,该县运用生态环境补偿资金,成立500余名专兼职管护队伍,常年在山区巡查,加强生态公益林的管护,目前生态公益林面积达29.4万亩。据近年来的监测数据,对河口水库水质较好,达到了Ⅱ类水质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该县把补偿区域从县域西部向中部延伸,扩大了补偿范围,新增了下渚湖湿地风景区核心区、东苕溪乾元南段饮用水源保护区。补偿资金筹措增加到9个方面,新增了从森林植被恢复费中提取10%、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探矿采矿权价款收益提取5%、下渚湖湿地风景区门票提取5%三个方面。补偿资金款由每年700万元增加到1000万元左右。补偿资金使用范围也作了调整和完善,新增了发展生态经济项目补助、生物多样性保护投入补助等。 |
来源:湖州在线-湖州日报 作者:郑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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