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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湿地公园创先联盟成立宣言

媒体:原创  作者:创先联盟
专业号:创先联盟
2018/6/5 15:11:41

时近芒种,“插秧割麦两头忙”,在这播撒种子、收获果实的美好时节,籍此我国湿地保护事业迅猛发展、“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蓄势待发的重要时刻,中国国家湿地公园创先联盟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中国国家湿地公园创先联盟年会在广州召开。来自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中国湿地保护协会,国内部分湿地公园管理部门的领导,以及国内外相关组织的专家和代表欢聚一堂,共同参与和见证了这一新联盟的创立。

联盟九家发起单位就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建设工作及发展前景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达成了广泛共识,决定共同启动中国国家湿地公园创先联盟,共同发表《中国国家湿地公园创先联盟成立宣言》如下:

我们欣慰地看到:

一、国家出台《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从制度层面对湿地保护作出总体安排,我国湿地保护转向“全面保护”的新阶段。

二、湿地公园的层级体系基本建立,国家湿地公园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达到了836处,国家湿地公园成为湿地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国家湿地公园培训班的举办,常熟国际湿地大会的主办,长江、黄河、沿海湿地保护网络等协作共享平台,促进了湿地管理机构间跨区域、跨国境的合作与交流。

四、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人民对湿地良好生态和丰富产品的愿望更加强烈,湿地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

一、由于具体制度的滞后,以及认识观念的不统一,《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落地生根,任务艰巨。

二、国家湿地公园区域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个别地方发展思路滞后,工作不到位,提高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建设质量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

三、当前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间的共享平台、合作机制远远未能满足保护工作开展的需要,加强国家湿地公园之间的借鉴学习,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任重道远。

四、我国湿地公园保护与利用的矛盾仍然突出,保护湿地与当地经济发展的矛盾仍然存在。

我们共同倡议:

一、密切结合国家湿地保护的政策方针,持续推动建立完善的湿地保护长效机制、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撑体系,创新管理机制,科学管理湿地。

二、各级政府、各级湿地公园管理部门加大对湿地公园的宣传、研究和环境教育的投入,拓展社会参与渠道,促进湿地生态成果全民共享。

三、勇于先试先行的湿地公园管理机构联合起来,紧密交流,互相借鉴学习,协同合作,构建湿地公园品牌体系,形成模式,输出经验,引领带动我国湿地保护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同时,代表中国湿地案例,走向国际舞台,扩大国际影响力。

我们郑重宣布:

一、广州海珠国家湿地公园、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四川邛海国家湿地公园、黑龙江富锦国家湿地公园、北京野鸭湖国家湿地公园、河北北戴河国家湿地公园、贵阳阿哈湖国家湿地公园、江苏沙家浜国家湿地公园、重庆汉丰湖国家湿地公园等9家国家湿地公园,发起成立中国国家湿地公园创先联盟。

二、中国国家湿地公园创先联盟的宗旨是紧密联合成员单位统一思想,通过促进交流合作,提供技术与管理创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加强国际交流,积极探索践行“湿地 ”理念,丰富湿地合理利用内涵,拓宽湿地公园发展模式道路,引领湿地公园未来发展方向,共推《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落地生根,带动我国各层次湿地公园实现更好更快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与美丽中国建设。

我们深知:

中国国家湿地公园创先联盟作为一种新型合作机制,要实现顺畅运行,要实现预期的目标,将会是一个很大的挑战。我们将共同注入最大的热情和耐心,携手推进;我们将相互理解,相互尊重,自觉履行联盟的共同权利和义务。

我们确信:

共同发起创建中国国家湿地公园创先联盟这个合作交流的平台,发挥各自在管理体制、运营模式、保护修复技术、湿地科学研究、自然教育等领域的独特优势,相互携手,相互借鉴,相互合作,相互学习,分享机遇与成果,一定可以开创中国湿地保护的崭新局面,使湿地公园成为保护之地、教育之所、陶冶之园。

 

2017年5月25日于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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