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 > 湿地新闻 > 湿地保护 > 正文

成都白鹭湾湿地公园拟投放外来物种 渔政紧急叫停

媒体:内详  作者:内详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16/12/30 7:22:52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付真卿)12月29日,本网关注了成都白鹭湾湿地公园的一个水体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拟投放食蚊鱼、清道夫等外来入侵物种一事。相关专家认为,外来入侵物种一旦进入自然水体,可能会对当地原生生态环境造成危害。(原文)29日中午,记者从负责调查此事的成都市锦江区统筹城乡工作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获悉,该大队已经前往白鹭湾湿地公园调查此事,并向公园管理方发出告知书,明确禁止其在水体中投放食蚊鱼和清道夫。

据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农业部出台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用于增殖放流的亲体、苗种等水生生物应当是本地种。苗种应当是本地种的原种或者子一代,确需放流其他苗种的,应当通过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禁止使用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进行增殖放流。

经调查,白鹭湾湿地公园投放食蚊鱼等外来入侵物种的计划目前尚未实施,但大小悬湖属于公开水域,他们已明确告知白鹭湾湿地管理方,不允许放流食蚊鱼和清道夫这两种鱼类。同时告知对方进行任何增殖放流行动,都必须提前15天向渔政部门报告增殖放流的种类、数量、规格、时间和地点等事项,接受监督检查。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进行增殖放流,按照相关法规将处以2千元至2万元罚款。

白鹭湾湿地公园相关负责人回复记者称,目前公园的水体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尚处于招标阶段,尚未实施。未来他们将严格遵守渔政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增殖放流行动。

阅读 364
推荐
网友评论

发表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更多精彩在首页,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