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 > 湿地新闻 > 综合动态 > 正文

湖北省鄂州市林业局长江生态大保护林业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媒体:中国林业网  作者:湖北省林业厅
专业号:鄱湖人家
2017/9/27 11:26:21

中国林业网9月27日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湖北省恩施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林地经营权,推进集体林权规范有序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完善相关政策和服务体系,充分发挥集体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方案明确了总体思路和工作任务,力争到2020年,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基本形成,产权保护更加有力,承包权更加稳定,经营权更加灵活,林权流转和抵押贷款制度更加健全,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实现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农民林业收入显著增加、国家生态安全得到保障。
方案分四个部分细化了工作任务。一是稳定农户承包权。对承包到户、产权明晰的集体林地,依法将不动产权证书发放到户,对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要求各乡(镇、办)选一个村开展股权量化到户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后进行推广;二是放活林地经营权。既要放活商品林经营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禁止或限制承包人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又要科学经营管理公益林,实行占补平衡,确保生态功能日益完善。还要优化资源管理方式。完善林地“一张图”管理,将集体林地保护等级落实到山头地块,向社会公示并提供查询服务,推进网上审批、乡(镇、办)窗口办证。实现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科学衔接和数据的实时共享;三是创新经营模式。加强对集体林权流转的指导、服务和管理,鼓励林农采取转包、出租、入股、合资、合作等方式开展林地流转,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对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集体林地进行管护承包,鼓励推进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股份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鼓励林农与林业企业的合作,鼓励因地制宜利用森林植物资源发展森林旅游休闲、生物医药、森林食品、林下经济等非木质利用生物产业,将适合市场化运作的林业规划设计、林木采伐设计、工程监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等服务事项交由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造林、抚育、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管护等生产性服务。逐步实现森林综合保险全覆盖,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森林综合保险方案和受灾理赔政策,有效减少自然灾害对林业生产造成的损失。
同时,成立了以分管林业的副市长为组长,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国土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农业局、是经管局、市食药局、市住建局、金融办及乡(镇、办)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市林业局局长为办公室主任。要求各乡(镇、办)要结合实际,制订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方案,成立机构和工作专班,对改革任务进行细化,提出具体推进措施。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改革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强化责任追究制度。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要建立市直接领导、乡(镇、办)组织实施、村(居)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支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特别是林业部门要当好参谋,加强指导和服务;乡(镇、办)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政策宣传到位、经费保障到位、指导服务到位;村(居)是改革实施主体,要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宣传到位。(湖北省林业厅)

阅读 542
推荐
网友评论

发表

我也说两句
E-File帐号: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500字。)

*评论内容将在30分钟以后显示!
版权声明:
1.依据《服务条款》,本网页发布的原创作品,版权归发布者(即注册用户)所有;本网页发布的转载作品,由发布者按照互联网精神进行分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商业获利行为,无版权纠纷。
2.本网页是第三方信息存储空间,阿酷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对象为注册用户。该项服务免费,阿酷公司不向注册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名称:阿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网络地址:www.arkoo.com
3.本网页参与各方的所有行为,完全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有侵权行为,请权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将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删除侵权作品。

 

更多精彩在首页, 首页